正文 大君的女人 — 4-3巧妇

4-3

挤羊奶、剪羊毛、接生小牛、赶羊牧牛……

只要和动物有关,知音学得很快,感觉天生就是游牧民族。

更甚于此,她比任何一个草原女子都认真,每天从早到晚,忙进忙出。

唯一美中不足,跟「吃」有关,女人都会做的,她怎么都学不来,不是肉燉焦,奶煮糊,茶烧乾,更匪夷所思的是,就连铜锅底都能烧出数个大小不一的黑洞,累得吴尚宫和兰儿天天刷锅,塔葛尔补锅,歌舒捷才准她不用学做菜。

想尝她的手艺,这一辈子都没指望。

秋阳的尾巴缓缓掠过草原,天上的云时而像棉花,时而像糖霜,时而像苍龙,时而像火海,奇幻的变化感染到大月氏每个子民,他们对大唐公主不再畏惧,没有距离的亲切感,使她深受喜爱。

即使上天已经不再降下天珠,但子民对公主的喜爱,有增无减。

看她穿着湖服,绑着长辫,像寻常游牧女子一样跪膝挤奶,真是窝心。

这天,草原上来了很多娇客,不知从哪儿跑来的一大群野马,惊动了大漠男儿,每个男儿都高举着套马鞭,套住哪一匹马,那一匹马就是自己的财產,一拥而上的人跟落荒而逃的马,好不热闹。

人码经过一番搏斗,人获得绝对的胜利,野马全数被擒捉。

大君套了十八匹野马,收穫最多的,驯马驯了五天,一早就叫知音、吴尚宫和兰儿穿上骑马装,到马厩来选马,她们三个都没有自己的马,马和主人是心灵相通的,骑别人的马不方便,赶牛赶扬更不能没马。

到了马厩,已经有不少人围观,运气好,大君会将剩下的十五匹马送给他一匹

,有十五次机会,难怪大家抢着来碰运气。

「三位请用自己的眼睛挑,是你的马,你会对牠有一见钟情的感觉。」管马的督使向她们三个解说。「请公主先挑。」

棕的、白的、黑的,花的,匹匹身高腿长,个个威武雄壮。

知音一眼就看中,在马群之外,枣红色的骏马,像大君一样出色,也像她一样孤独,兼具她两人的影子。「我要枣红色的马。」

「不行。」坐在木栏上,悠哉游哉的歌舒捷立刻反对。

「为什么不行?」总要说个理由出来,才能让她心服口服。

「牠是烈马,烈马难驯,男子汉才能骑牠,你一个弱质女流,只会被牠摔下去…….」看她不为所动,再加上威胁恐吓。「搞不好牠还用马蹄踩你几脚,踩得你肚破肠流,脑浆迸溢

!」

呃……

开口闭口死字,她还不是活到现在,完好无缺……

好啦好啦,她承认,身体缺了一点,不过补了更多肉回来。

那天的烤全羊,才是撑得她险些就肚破肠流,被他逼吃下四隻羊腿,从晚上吃到隔天中午,吃不完不准她睡,好惨烈,从那天起,只要他人在,她就被当成鸭子灌食,他一不在,她连一口奶酥茶都不肯喝。

所以说,肚破肠流的威胁恐吓,吓唬不倒她的。

至于脑浆四溢,只要躲得快就安全了,而她正好是「闪躲专家」。

「我喜欢牠。」知音壮大胆子,小小声的说。

甚么!

这女人竟然当百眾人的面,顶___撞___大君!

不待歌舒捷发怒,塔葛尔抢快一步。「公主中意,就牠了。」

「塔葛尔你_____」公主的死活由他决定,可恶的大熊,越俎代庖。

「我说错了甚么?大君?」塔葛尔偏着头搔髭,目光越过大君的侧面。

那个肥婆,叫甚么来着……对了,吴尚宫,公主的乳娘,怎么变瘦了许多?

她干嘛减肥?又干嘛娇红脸蛋,直勾勾盯着他看,他很帅吗?

有生以来,不当他是大熊的女人,她是头一个,在她连眨眉都捨不得的眼中,塔葛尔看到自己是天下第一____大帅哥!跟大君一样帅!

这感觉……很棒耶!

「将军说的对。」人群中出现附和塔葛尔的声音。。

「上马鞍。」迫于无奈的歌舒捷,咬着牙,一声令下。

自恃手脚敏捷,他的名字里还有个捷字,表演英雄救美,不是难事。「谢谢大君。」知音好高兴,却也觉得有点害怕,万一摔下马,跌个四脚朝天,子民们嘲笑她倒还无妨,就怕大君看到她的丑态,讨厌她了……不会啦,她转念告诉自己,大君常常看到她____四脚朝天。

好热、好热……

秋老虎晒得她脸颊好热!

「公主,」吴尚宫最关心的仍是公主。「当心。」

「当心甚么?」被乳娘一眼看穿,她好想挖个地洞,把头埋进去。

「马蹄。」吴尚宫玉来愈不理解公主,恍惚,魂不守舍。

「喔。」还好没被发现,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就在眾人的注目下,知音靠近烈马,不急着上马,先建立感情。

偏着头,先露出甜美的招牌笑容,烈马通人性,嘴一咧,牙齦和长齿报露,牠也有甜而不美的招牌笑容。

见到列马眼中的狂野消失,变得柔和亲切,她手放在马脖上,顺毛抚摸了一下,高大的烈马居然低下骄傲的头,马鼻朝她的手轻轻一撞,然后又仰起头,对着天发出长长的嘶鸣,马蹄炮了炮地上的泥沙,扬起一阵阵煌烟。

歌舒捷担心烈马发怒,发生意外,双脚做好飞出的准备。

令大家惊奇的是,公主已经安然无恙地坐在马上,掌声和欢呼如雷动。

「真了不起!公主驯服了烈马!」

「连烈马都喜欢公主,都知道公主心地善良。」

「不止烈马,连老天爷也喜欢公主,才会降天珠送给我们。」

「有了公主,大月氏将不再有穷人,不再有病人,人人都健康快乐!」

把公主说成神……

一片讚扬声中,唯有塔葛尔沉着脸,涌上一股眾人皆醉,他独醒的凄凉。

光芒虽然被公主淹盖,但歌舒捷露出「与有荣焉」的微笑,公主会骑马,可是他手把手教会她的,说到底,徒儿杰出,是老师的功劳,那抹微笑是为自己得意而崭露的。

这事,兰儿最清楚,只要公主一踏出穹庐,跟屁虫不再是吴尚宫,

女人没事就爱发神经,成天嚷着减肥,这不吃那不吃……好啦,他也认为吴尚宫有必要减一点肉,可通通不吃,弄到一下喊头晕,一下叫腿软,

活该!

歌舒捷朝着兰儿使了个命令的眼神。

「公主的马术是大君教的。」兰儿心领神会。

「名师出高徒,都是大君的功劳。」人群中传出「马屁」声。

「是公主有骑马的天分,我只是略尽棉薄之力,」歌舒捷跟着起哄

塔葛尔傻眼,大君已经忘了他们之间「羞辱」的计画,心中有种被背叛的感觉,见色忘友的男人最要不得。

迷惑大君的美色,在世人眼中,应该像烤得又脆又嫩的全羊,他光想就口水直流,可公主好普通,充其量不过是一盘小黄瓜炒胡瓜,大君近来很爱吃这味,难怪中意公主,他看了就没胃口。

国仇家恨,本「身」的屈辱,大君都不记得了……

啊!格奶奶的!

和亲,从头到尾,「身」受其害不是大唐公主,而是「身体』力行的大君。

「塔葛尔?你怎么没表示一下?」歌舒捷目光一射。

「公主骑术确实了得!」塔葛尔臣服于大君的威严之下。

绕了一圈马场,确定烈马无害,知音骑到大君坐的木栏前面。

「叫牠甚么好……大君你说呢?」

「马是你的,你做主。」

「我想为牠取个雄壮的胡名,可我不懂胡语。」

歌舒捷想了一下。「布赫,汉语是盖世雄鹰的意思。」

「好名字,大君取得真好。」人群中立刻响起浓烈的马屁味。

「很适合牠,谢谢大君赐名。」知音感激地回报大君一抹甜笑,

「你喜欢就好。」歌舒捷装作若无其事,其实,那抹甜笑让他晕了一秒,差点从木栏上摔下来,幸好没人看出他的失常。

「乳娘,快挑一匹好马,跟我一起奔驰在蓝天白云下,享受风速的快感。」

「奴婢放弃,奴婢还想多活几年。」吴尚宫回绝。

知音只好自己一个人骑马,兰儿选了匹小马,当宠物饲的带回穹庐玩耍。

剩下的十六匹马,由塔葛尔负责分派,大君还是坐在木栏上。

大家抢着要马,吴尚宫趁场面混乱,悄悄走到大君面前。

「大君……耳朵可不可以借我一用?」

「不借。」

「攸关公主,很重要。」

「说吧。」

「下个月初五,公主十九岁生日。」

「跟我说这个干嘛?」歌舒捷心头一怔,外人看不出来

「收到大君送的生日礼物,公主会高兴。」吴尚宫努力不懈。

歌舒捷冷淡地蹙着眉。「她高兴,我不高兴。」

「送几朵野花也好,只要是大君亲手摘的,公主都会高兴。」

「吴尚宫,我和她之间的事,没你擦嘴的馀地。」歌舒捷跳下木栏,

看到大君头也不回地离开马厩,吴尚宫脸上难掩失望,她的忠心耿耿让用眼角馀光偷看她,竖直耳朵偷听她恳求的塔葛尔,着实不忍。

伤害良家妇女,做为将军,有义务安慰她,代替大君向她致歉。

当然,他得先洗个澡,半个月来,除了汗水之外,身体没泡过一滴水,强烈的男人味对女人来说是____臭。还有,短髭也该修一修了,先剪后梳,整整齐齐,一根一根脉络分明。

大月氏的第一大帅哥要出动了!

生平第一次把马子,希望能像捉马一样简单。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