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庶女修仙指北 — 一百二十一,那就算了吧

马车夫觉得他今日运气不大好。

早上出门的时候被椅子绊了一跤暂且不提,偷偷藏的私房钱被家里那位发现了也姑且忍下,碰到这闷热的阴雨天本想着不用出工,谁知道苏仙师非要挑雨最大的时候出门?

出门也就算了,他吃的就是赶车养马这碗饭,着实犯不着生出娇气。谁承想苏仙师竟然是去花楼逮大公子的?

这谁可遭得住哇!

大公子那烂泥扶不上墙的人还没把苏仙师给气死,苏仙师就已经把自己这个赶马小厮给打死了。

不幸中的万幸,苏仙师虽然生气,又被花楼门口那几个不长眼睛的诋毁了几句,到底不曾怪罪到他身上,算是祖坟冒烟,捡了条贱命。

他劫后余生,心里感激,忍不住打开话匣子:“仙师是人上人,犯不着跟凡人置气。您的日子千年万年的,长着哩!要小的说,街上好脾性的公子们一抓一大把,您尽管选去。”

车轱辘嘎吱嘎吱地转。

马车夫差点儿以为苏芷北没有在听自己讲话。

车帘后却突然传来一道疲惫的女声:“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可恶的人……”

陆明岚虽然吃喝嫖赌样样都沾,但苏芷北仍然记得他们小时候一起逛街。

陆明岚看到老人家或者幼童叫卖,摊上货物满满,捞不着饭钱的,不管卖的是什么,都会出几锭银子通通包下。

那时候,苏芷北的小金库里还没有存银,存的全是陆明岚买回来的小绢花,小木头镯子和小竹编。

他们去偷橘子偷黄瓜偷鸡,专挑横行乡里的恶霸。陆明岚还拍着胸脯说,若他不生在富贵人家,肯定会去捡一本秘籍,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剑客。

那时候,苏芷北说自己最喜欢的侠客叫楚留香,陆明岚便给自己起了个歪名叫陆留香。

有一次不知道偷什么东西,苏芷北跑得慢被地主抓住了。本来已经逃跑的陆明岚又折回来救她,生生挨了顿狠揍,躺在家里两个月没出门。

那时候,只要叫一声“陆留香”,陆明岚就会护在她跟前,用那身细皮嫩肉替她挨揍。

“他虽然好玩,但是心肠一直很好……”

车窗外的雨一直下,像风一样凉。

“平日里说话不正经,或许是在花楼里学会了油嘴滑舌,但是从来不会真的强迫我做任何事……”

少女的声音飘飘忽忽,仿佛消散在雨幕中。

马车夫听着听着,手里的鞭子渐渐没了劲儿,也幽幽叹气道:“我们做下人的也喜欢伺候大公子。同其他人比,他不怎么发脾气,从来都是宽厚的。”

所以时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吗?从前的陆明岚会这么不顾及她的心情,热络地往花楼跑吗?

“算了吧。”苏芷北敲敲车框,“我突然觉得,凡间已经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快些办完事情,我想回云霞山了。”

“好嘞,仙师!”马车夫大声答应,只觉得苏芷北是他遇到过,除了大公子以外,第二个如此平易近人的主子。

(我知道这章比较短,别打了再打人傻了(つ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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