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書中自有顏如玉(古代架空) — 第四篇:公堂

第四篇

一个月後──

县衙公堂上。

办完了丧事,仍是一身白衣孝服的颜家闺女如玉姑娘,此时正被两名面无表情的吏役从左右架支着,粗鲁的推跪在公堂中的那块方型跪石上。

而就当她那属姑娘家的柔细双膝,碰到那坚硬冰冷的方石上时,她不禁轻呼了一声:「噢,疼。」但,她随即抬眸转瞬,神色惊恐无助的朝身旁同跪着的原告望去。

唉,也难怪她要惊恐,也难怪她会感到无助。因谁会料到,这向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黄花大闺女,竟有成为被告有债不还的一日。而且告她之人,还是她父亲身前的好友,从小看她长大的辛伯伯!

这时──

「升──堂──!」厚沉严肃的宣告声,充斥着整个县衙。

而公堂两侧,手执木棍、威严挺立、面无表情的衙役们,也随即以棍不断击地,并同时出声喊着叫人丧胆的「威───武───!」

这叫跪在那跪石上的颜如玉,是一颗心儿「噗通、噗通」,好似快从胸口跳出来般!

就在此当儿,坐在那写着「明镜高悬」四个金色大字额匾下的县太爷,倏地敲起惊堂木,一丝不苟的对颜如玉询问道:「堂下被告,可是颜如玉?」

「是、是……县太爷,民女是、是……颜如玉。」

这颜如玉,早被四周的气氛给慑吓得半死了,因此,当她听到惊堂木往桌上重击时发出「啪」的一声大响後,则是吓到连话也快说不出了。

无视她的惊吓,县太爷继续盘问道:「你可知你爹颜作志,生前欠债,已将颜府的宅子抵押给辛子练了?」

听言,颜如玉突然忘了害怕,摇头的说:「这不可能!禀县太爷,这不可能!爹向来无借贷的习惯,且家中尚有余钱,没必要如此做啊!」话落,她立即转首问身旁的辛子练说:「辛伯伯,爹没欠您钱,对吧?这全是一场误会,对吧?」

但,辛子练是连瞧也无瞧她一眼,更别提回她话了。

倒是县太爷於再敲一次惊堂木後,又大声问道:「我问你,你可知你爹生前欠辛子练的钱,已将宅子抵押给他了?回答『知』或『不知』,不许多废言!」

颜如玉再次叫惊堂木的声响给吓到,就见她低着头儿,怯怯的说着:「禀县太爷,民女不知。」

而县太爷听闻她如此回答後,便开始查问辛子练说:「辛子练,你说这颜作志生前欠你债,你可有人证、物证?」

辛子练将头一磕後,即道:「禀县太爷,小的有颜作志亲笔书写盖印的借据一纸,可为物证。」说完,他从怀中掏出一摺叠整齐的纸张来,递给一旁的衙役,让衙役呈交上去看县太爷看。然後,他又接着说:「至於人证,小的想请颜府的总管──顾敬安,上堂来作证,因这事是当着他的面前办的。」

「好,那就宣顾敬安上堂!」县太爷即刻发令。

不久,也是一身白衣的顾敬安,便从从容容的进来了。一进公堂,他即在辛子练的身旁跪下,对县太爷说:「禀县太爷,小的就是颜府的总管,顾敬安。」

而县太爷也不浪费时间,马上开问:「顾敬安,本府问你,你家老爷生前曾向友人──辛子练,借贷一笔巨额银两,并以颜府的宅子为抵押,此事你可知情?」

「禀县太爷,此事小的完全知情,因小的当时也在场。」顾敬安恭敬的应道。

「好,本府问你,据颜姑娘所言,颜作志并无借贷习惯,且家中尚有余钱,那你说,为何他会向辛子练借银两呢?」已收贿的县太爷,为免夜长梦多,将来留人口舌,便决定要让颜如玉及堂外围观的群众心服口服,故刻意如此问道。

而心里早已有准备的顾敬安,便也不慌不忙的回答着:「禀县太爷,我家老爷生前行事做生意,是全权主意,从未让小姐知晓详情,故小姐实不明白老爷有以债养债的习惯。至於府中尚有余钱一事,更是老爷给大伙儿们的假象。事实上,这颜府是早已如挖空了的山头,是只剩个空壳子了!」

听至此,县太爷再敲惊堂木,宣判道:「根据原告所呈上来的物证,及人证的证词,本官宣判颜府的大宅子从今起,便归至辛子练的名下!至於颜府中原有的仆役、丫环,愿意留下服事新主人的,可以继续留下。想离去的,也可自行离去。至於颜家小姐,本官限定你於三日内搬出颜府,且除了一身衣物外,其余东西皆不可带走!退堂!」一说毕,县太爷便站起,速速离开公堂了。

而辛子练和顾敬安也随即起身,匆忙的离去。

且说,在四周人群一一散去的同时,颜如玉只瞠着那如鹿遇猎人般的惶恐大眼,目光疑惑的盯着墙边写着「肃静」、「回避」的长形立牌,一动也不动,好像很不明白到底发生什麽事了?

「小姐、小姐!」一直在堂外注意一切的秋月,於县太爷退堂後,便赶紧进到公堂里来。不料,却见发着呆的颜如玉,真是叫她好担心。「小姐,让秋月扶您站起,带您回家吧!」

「家……哈哈哈!家!我颜如玉已无家可归了!」她出人意料的狂笑起来,叫秋月差点不知所措。

但,秋月也随即忆起颜家对自己的恩惠,想起当初也是无家可归的她,是如何被老爷给收留,在颜府待了下来。「小姐,您放心!秋月会照顾您的!」说完,她扶起自家小姐,像领着迷路不知方向的孩儿般,一步一步的走出衙门。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