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禹的手指随意在笔记型电脑上敲打,於是在桌面上新开的记事本档案打出了一连串无意义的英文字母,好比说nMHIIDJSDAL之类的。
他人正坐在Starbucks的沙发座上,扶了扶鼻梁上的GUCCI眼镜、托着腮,状似一脸忧郁,但其实他只是在发呆。
现在是刚过十二点的午间时光,一整群穿着正式的上班族像是监狱放风一般步在骑楼下,拐了几个弯都见他们转进了Starbucks内。
拿起那杯巧克力可可碎片用力吸一口,溢了满嘴的巧克力与奶油,他只觉得自己悠闲到了不像话的地步。
的确,不用和其他大学生一样用力地兼差、打工,他照样有台A1可以开、手机是拿HTCDesire、夏天随身携带的墨镜是BOSS,其他的行头不用说,总之他的生活其实比一般大学生要舒适百倍。
但他不满足,笑容没有比较多,依旧还是忧郁的一脸。
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缺失了什麽,大概就是太多时间了吧。
艳阳刺眼,折射在玻璃上都像长了尖锐的刺,锋芒毕露地。
垂下头,建禹从肩背大包包中拿出记事本,右手拾起随意压在记事本里面的铅笔,涂涂画画漫无目的的勾勒出无意义的线条出来。
再翻开下一页,几行用0.5黑色墨水笔写的字以潦草的字迹写成。
因为是墨水,当建禹以指腹抚上时,感觉的到那行字的纹路。
就像刺青一般,连当下的心情就深刻的刺在了纸上。
用32天得知他喜爱的拿铁。
就这麽简单的一句话,当时也不知道是什麽样子表情、姿势、情境写下来的,只知道这行字别有意义。
字与字是黏在一起的,最後一笔接连着下一个字的第一笔划,一气呵成。
再张望着,店里的人潮退了一点,店员还在努力结帐跟研磨咖啡,一个将头发梳成又直又长的马尾女孩,脸上甜甜笑容地挤上奶油在客人的饮品上。
穿着套装的女人伸手接过她的饮料,点了个头便走离柜台,然後大步越过座位区,用手臂推开玻璃门之後扬长而去。
依稀还记得同样是财金系的他也喜欢喝Starbucks的咖啡,大杯拿铁、半糖。
建禹注意到只要是每逢星期二、五,下午上课时总可以见到他就拎着一杯进教室。
一开始跟他不太熟,因为他的行径太过没有一定标准,却又不与班上同学疏离,服学每堂必到、翘课次数不多,简单来说是认真向上的好同学。
在有次经济课上教授说要分组报告,这才正式让建禹与他打了照面。因为教授严格要求只能两人一组,於是建禹顺手拍了拍旁边的他提议说两人一组要不?
他点头应好,於是两个人接触的时间得以变多。
他们约在市区的麦当劳、Starbucks,两个人小声的在店内翻着厚重的课本跟笔记、影印了几页从其他书本上看到可以用的资料,红笔、蓝笔、萤光蜡笔在上头注解了许多。
他们偶尔会聊到课业外的事情上,比方说建禹会问说是不是他的生活很繁忙?他会回答说因为他忙着打工;他问建禹说没在打工吗?建禹回答说确实是如此啊。
於是、大概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禹在笔记本上写了那句话,那是他们真正认识的第三十二天。
但真正的感情,关於爱的、朋友的、或是同学之间的,还没开始。
用餐时间大概已经过了,座位上的客人减少了大半,还有个穿着波西米亚风长裙的女孩子还坐在位置上,随意地翻阅杂志,偶尔会无意识地拨弄长发。
杯子上的水珠因为承载了太多,於是一鼓脑儿地滑了下来,在桌上留下了一圈积水,建禹瞧着那杯子看着,像是想看出一点人生道理来。
店里面拨放着钢琴音乐,拉威尔的《死公主的孔雀舞》,轻缓的节奏,虽然它的名字诡异的令人发冷汗,但确实是优雅的令人觉得。
对街的灯变红了,骑着Bw\'s的娇小女孩奋力的垫着鞋尖、架着车等绿灯,模样楚楚可怜。
成为大学好友之後,建禹跟他时常走在一块,倒也不是那种真的走在一起的那种一起,就只是有活动时他们会一起行动尔尔,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打电动、一起喝酒、唱歌,大概就是这种在一起。
报告完成了,虽然他们做的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但教授打的成绩依旧普普,对於建禹来说其实没什麽差别,反正不要被当掉,其他怎麽样了都好。
他的生活得过且过就好,不用花太多的心思也用不着多认真,--反正都过的去,倒不如就轻松面对即可。
但他不这麽想,他的生活认真而且充实,下课的时间拿来打工,每晚五点过後在烧烤店里周旋着,端着一盘盘生花枝、煎牛小排在桌号间送餐。
建禹曾经与几个同学去他的店里消费,看着他带着头巾,挥着笑容与汗水在人声鼎沸的店里,突然觉得如此迷人。
是了,就是这般的态度令他羡慕。
每逢周六的晚上,他还会去上堂钢琴课,坐在钢琴前模样好似小生,一连点了好多个头,仔细听着老师的话,一个一个音符清脆的回荡在教室中。
有日晚上大约九点、十点,几群的人提着塞爆了塑胶袋的金牌前去大楼上的顶楼平台喝酒,大概就是太闲了、没什麽事情好做,於是一口接着一口的金牌灌着。
不知道话题是谁开了口,聊起了以後想做的事情,『就当兵吧,先当完兵之後再说。』穿着耳机T恤的男孩子说,咬着鱿鱼丝嘴巴一上一下的动着。
建禹撇了撇头,『还没想到。』这样一开口,众人又沉默了,大概真的也不知道大学毕後的自己该做些什麽吧?
到底是该考研究所呢?还是当兵先?
又什麽叫做梦想?
是该找份工作呢?还是努力创业?
然後他就开口了,『我想要穿自己设计的T恤!』他说。
这是他的梦想。
在秋凉的夜晚他这样说,顶楼上的风凉爽的有禅意,阵阵袭来透人心脾的凉。
建禹打量着在他一旁的他,脸上是微醺的红,大概多喝了一点啤酒,他的眼睛眯成一线像远方的车道,闪亮着像彩带。
第59天得知他的梦想。
关於那类似爱的情绪像金鱼尾巴游过一般,只有一瞬,也就足够缤纷。
纵然说他跟建禹两人的价值观、面对事情的态度不同,但很明显地,他们两人还是有股油然而生的默契。
这种默契存在於很多地方,比方说打球,理解他想进攻的方向、想防守谁,等等要上哪儿去,这到底不是刻意培养出来的默契。
一点一点时间流动而迅速累积的,像在夜晚走在羊肠小道时闻道的花香。
等恍神一过,那香味已经飘散於空中,不复记忆却也不必留恋,只需要记得那一刹那,即为永恒。
燠热的天气与毒人的阳光,几株在马路旁的植物翠绿的发亮,反折了光线更显刺眼。
建禹人还坐在Starbucks里头的老座位上,手持了一本散文,消磨他迟来的那些时光。
那天大概也是像这种天气,他向建禹吐露他的爱意,对於那个星巴克女孩。
『你知道她到底有多可爱吗?』认识那女孩前天的晚上,一个正在宿舍里面上网打游戏,另一个穿着四角裤、头上还流着洗澡水,滴滴答答垂了满身的水珠,头也不擦地就靠在建禹身上。
沐浴乳的香味於是溢满了鼻间,等他离开了之後,那味道宛若魑魅一般追着,久久无法散去。
『连鬼影都没看过是要怎样知道。』建禹翻了个白眼,点着滑鼠十几万上下的速度,追赶游戏世界里面的怪兽。
『那走呗後天她有班。』贼笑的,丢了那条刚擦完头发的毛巾最後摊在建禹的头上。
又气又脑地,『靠都你啦干,死了。』他说,之後狠狠甩过毛巾。
那香味徘徊不去。
现在他人就是坐在那女生打工的地方,等着他来一起吃午餐。
至今他跟那个星巴克女孩已经交往了约一年多,从去年的那夏天午後,他见过一眼那女孩之後,着了魔似的谈起了恋爱。
甜蜜的,情感稳定。
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若是建禹,他的恨大概就是……
大概也无法明说个清楚吧。
日後那本笔记本也没再写下值得记载的天数了。
顿在那里直至现在总有一年多的光景。
悄然无声,如同茶花凋谢一般,一整大朵的花就掉在地上。
那是夏季,却得以让兽入眠的寒。
转过头去建禹看见女孩朝着玻璃窗外笑的甜。
眼睛顺着过去,看见对面跑来的身影,留了满头的汗,建禹想着等等该要他请客,枉费他等了这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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