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藏在記憶中 — #11-1

车贤秀的EX也是个道地的韩裔美籍,长相也非常道地的韩风。

我一直认为经过那趟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憋屈旅行之後,这位EX可以永远从我和车贤秀的生活中消失……只能说前女友是现任心中永远的恨,她就是不肯好好的去。

那是某个车贤秀留宿在我家的夜晚,当时我和他早睡了,手机铃声响起时我那个气呀!

我这人有个习惯,睡觉时有丁点声音就会翻脸的,可是睡觉时能和谁翻脸,於是我培养出破坏音源的特殊能力。车贤秀和我正好相反,睡死的时候任何声音都吵不醒他,我羡慕之余,时常捏死他的鼻子,以表达我对此不满。

但是那天的电话他没有漏接,根本是五秒内就接起,後来我才知道那铃声是特别专属於某人的──特别专属那个EX的。

他接了电话,没来得及跟我解释,或许根本没发现我也醒了,套了件外套光速地出门了。

你说哪个睡在男朋友怀中的女朋友,不会因为少了个怀抱而惊醒的?

结果那天我坐在床上双手抱胸等到凌晨五点他才回来,我也没跟他闹,横了他一眼,让他即刻回自己家,不然就想像我像摁死只蚂蚁一样,把他从我的地板摔到楼下咖啡厅的画面。

虽然他顺从地走了,我却睡不着,说穿了还是应该把他摔得鼻青脸肿才舒坦。

後来我躲了他三天才愿意听解释。

主要是他穿着那件我们第一次约会时的皮夹克,让我稍微回忆起当时的兴奋小雀跃,唉,心情这种东西不只难捉摸还不好控制。

他在我面前的位置坐下,招来服务生点了杯焦糖玛奇朵,三天的回避没让他冒个胡渣还是脸颊消瘦,依旧神采飞扬,所以小说都是骗人的。

我假装他不存在,他也悠闲地往後坐进椅子深处,抓起上个人留下的报纸慢条斯理翻阅。说好听点,他不是惊慌失措的人,直白些就是爱装模作样,我大概也有同样的性子,才会和他在一起。

呐,就像舒淇唱过的,青春总是羊入虎口。

我想我就是入了车贤秀的虎口,脖子还挂在他嘴边,他也不急着给我个痛快,我却没耐性的垂死挣扎。

大约十五分钟後,我皮笑肉不笑:「帮我一个忙,踹自己屁股一下,从我面前滚开。」

车贤秀抬头愉快笑了:「现在,你愿意开始听我说话了。」

为了这个笑容,我发誓绝对不要原谅他,不管他的解释是什麽。

车贤秀用喝完一杯焦糖玛奇朵的时间说明那天晚上那个EX心情不好在夜店里多喝了几杯被几个王八蛋给缠住,可是他没有交代为什麽心情不好,这点我挺在意的,所以接下来的描述是站我的立场来说的。

约莫是情况他妈的紧急,她却发现能依赖的只有前男友,也不管前男友如今的感情状况就打电话给他求救,前男友也去英雄救美──如果他们俩个才是主角的话,这会儿都该重新在一起了。

我冷笑:「所以呢?以後她打电话来,不管多晚你都得跟个太监一样随传随到。」

「我们从小就是邻居,彼此爸妈也熟识,这是责任的问题。」他头头是道。

我现在是冷笑盈盈了:「所以对我就不需要负责任?」

他不以为然看我:「她可能毕不了业,所以最近比较难过,你难过的时候也会想喝几杯。」

心中的侠女魂在燃烧,我实在很想一掌拍碎桌子,但我忍着,想像拍碎他的脑袋会面对什麽刑罚。

「我是自己关在家里喝,我不会穿着布料短少的衣服被随便的男人上下其手,也不会在半夜两点抓别人的男朋友来帮忙。」

可能认为我说重了,车贤秀脸色也没好到哪里说:「如果你担心,以後就跟来。」

既然他都开口了,我也没在他客气,往後他们一起的场合我一定也在,他陪EX,我陪他,只是他会把手放在我的椅背上,却从头到尾看着EX说话。

所以说有一种男人是这样的,得不到的时候屁颠颠追你後头跑,得到後你就跟一般女人没两样,刚好车贤秀就是这样的人,我顿悟得晚。

几次後我深觉这是个彻底浪费生命的事,我得去教授介绍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还有报告要交,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问车贤秀是不是想和前女友复合,如果是,立刻分手,但对外得口径一致说是我甩了他,否则就闹他个鸡犬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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