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歌 — 67

他双眼无法从传知书双唇间、那根他们两个人同时含过的纸卷烟移开。而传知书敛着双眼,低头翻看文学杂志,一个下午没有多看他一眼。

死小孩的心思,传知书是知道的,又不尽完全知道,他只是永远不想点明这种关系。一旦有天死小孩厌倦了这种纠缠,传知书也不会怪他。他们之间本来就没有任何承诺,这是再好不过。

享受云呢拿味的烟丝。廿五度的冬天算是个什麽东西呢。地下有传知书脱下来的薄长袖上衣,他就只穿着灰色的松身棉短裤,伏在沙发抽烟,茶几放了几罐黑啤酒跟一碟花生。萧邦的RaindropPrelude。黑泽明晚期的作品《梦》中的那一段,穿越梵谷的画作,寻找割下自己耳朵的疯狂画家,背景音乐却是温柔的RaindropPrelude。但凡疯子,内心都会有异於常人柔软的一部分,在意料之外的地方细心得近於神经质,不然什麽叫做失常。

下雨。但不清凉。闷热甚於初春。因为全球暖化。这城市一年四季都那麽湿。很讨厌。地球要爆炸。不爆炸的话就是被核弹炸了。不是核弹的话就是核电厂爆炸。不是核电厂的话有可能是中国制品爆炸。

死小孩今天上学,阿才跟小宝窝在他房间里,一定也是像他传知书样。懒洋洋。就是猫不会抽烟。但感觉阿才是一只有烟瘾的猫,要不然怎麽他一抽烟,牠就凑过来亲近。

赵阡陌不知有没有带雨伞。那家伙出入有经理人,不碍事。有时做一个明星不怎麽风光。那是一个不能生病的职业。传知书就不一样。高兴去开店就开。不高兴就不开了。不高兴的时候决定不开店,就高兴了,又换死小孩不高兴。无数次将个人快乐建筑在死小孩的怨愤或痛苦身上,不负责任的戏弄。你情我愿的。

思考如同打翻在地下的玻璃瓶,一块块晶莹的碎片连拾起来也来不及。

传知书伏在沙发上,裸着一板伟岸的肩背,上头甚至缀了零星汗滴,热得见鬼的所谓冬天。他一手横在沙发松软的把手,侧着脸枕在胳臂,另一只手以两指夹着香烟,软弱无力地垂在沙发外,间中吸几口,大多时候盯着丝丝缕缕的白烟出神。

快活过做神仙。

快活得就连赵阡陌开了门进来,都未有会意过来。

直至一只微凉的手摸上他的背部,传知书浑身一个激灵,转过头来,才对上赵阡陌那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不知为什麽,比起少年时代,赵阡陌是一年比一年更要死气沉沉,或者说,看不透。与其说他是一个歌手,不如说他同时适合做一个演员。赵阡陌的笑容近乎完美,不显谄媚,不会过分灿烂但又是平易近人。

可是对着每个人都是这样,就显得拒人於千里之外。传知书反而就怀念赵阡陌少年时代的那种率直,没错脾气很坏,就像一座活火山,说爆发就爆发,可这是切切实实的真性情。

而当他像现在这样面无表情,连笑容也装不出来,传知书就知道对方是动了真火。可是他也是坦荡荡的,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麽,便照样把头转回去,放软身体瘫在沙发上,呼了一口带着云呢拿甜香的烟,问:「不是有通告吗?」

「要不是这样,哪能逮到你抽烟。」

赵阡陌穿着一件开胸的白衬衣,里头一件深湖水蓝色背心,下衬浅蓝色牛仔裤,简单,很佻达。他一头长发用蓝色发带束着,垂在背後,一只手还按着传知书的背部,盯着他的後脑勺:「你的烟愈抽愈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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