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将就一下。」传知书说这话时,已开了风筒,轰呼呼的风声掩盖了他本来就低沉的声音。那些很短却很重要的话,赵阡陌总是错过,而传知书又不会讲第二次。
「现在已经两点多,我替你吹完头发後就睡了。明天一大早我要出去湾仔上班,你……」
「湾仔哪座大厦?我有车,我送你。」
「不用,你们连续开了四场演唱会,还是红馆规模的,一定很累,」传知书撮起一小束长发,确保风筒的扁嘴跟发丝之间保持至少一厘米的间距,由上而下地缓慢扫过去,说:「说起来你今晚该跟Gany、Euro、Callie、小菲,还有公司其他人去庆功宴,怎可以直接回来?而且演唱会完结後也有不少後续工作……」
「我跟他们说了声才回来,他们都同意了,因为他们知道你回来。」赵阡陌背对着传知书,是以传知书看不见他的表情,他又说:「他们知道你回来後都很开心。而且我们刚开过演唱会,公司给我们一段休息时间,不会那麽快又丢来一大堆工作。这段时间我可以陪你……」
「说什麽呢?」传知书辛苦地控制自己不说出太凉薄的话,那不像他的本性。就算赵阡陌不爱他,他也不可以由爱生恨,爱情这种事本来就不公平。他确是不忿过,为什麽自己为赵阡陌付出过,他还是看不上他。但现在传知书内心平静,这一晚能跟赵阡陌聊天,为他们的友情画上句号,而不再像五年前那般突兀的煞住。
就这样下去,亦无不可。
「陪不陪什麽的,我们又不是中学生,都是大男人,都有工作。」传知书试着轻快地说:「你以为我是你啊,大明星,你可以忽然休假,我可不行。」
赵阡陌静了一会儿,待他的头发吹得半乾,才说:「你在湾仔哪座大厦上班?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在做保安?」
「我在……」传知书在心中叫苦,为什麽十八区里偏偏要说湾仔区?他根本不熟这区,忽然要说出一座大厦名,除了标志性的那些,还真说不出。幸好他想起平日常去的一间二楼书店正是在湾仔某座老旧工业大厦,便说:「富德楼。」
「我送你上班,」赵阡陌以硬板的语气说:「我要看着你进去,换上制服,坐在大堂的样子。我甚至能等你吃午饭。」
「不用,那大厦很偏僻,你不懂得去。」传知书急得满头大汗,表面上仍细细劝说:「而且你开了演唱会,一定很累……」
「我们才三十岁,有的是精力,一定能跟你慢慢耗。」赵阡陌仍是斩钉截铁。
传知书内心愠怒,他知晓进退,及时抽身,还赵阡陌一个自由身,何以他还要装出一副很在乎他、很眷恋他的样子?他什麽都没有。他只有一只白猫,一间唱片店,两个仍然肯尊敬他、听他话的弟弟,还有一对心存芥蒂的父母。他只有这些了。而赵阡陌已成了天王级歌手,还想要从他身上攫取什麽?他是什麽都没有了,再给赵阡陌,他就连老本也没能啃上。
传知书虽然不是什麽了不起的人,也没可能流芳百世,可是他需要自尊跟空间,这也很奢侈吗?每当面对赵阡陌,传知书再也不像自己,懦弱、盲从、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