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漸漸 — 初識

拿到校外参观通知单,看了看上面的行程,前座的水斤已翻过来大声欢呼:「嘿水令,这次终於可以看到篮球队的比赛了,好开心哦!」她,是陈巧沂,我高中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也是我的闺密,听说对篮球队有非常的认识,每个队员背号都背起来了。

我们习惯叫对方的方式是把名字分开。沂拆成「水斤」,而我的泠则是「水令」,这是我们第一天认识,那疯子水斤发现後就兴奋的水令水令叫,班上同学也这样叫起来了,我想这绰号三年是离不开我了。

「当当当......」好不容易挨完了最後一节课,我想都没想连忙冲出教室,走了有好一段路吧,看见几个月前待的国中,内心不免一阵激动,三年的痛苦和快乐,都在这度过,啊!好想念那些同学呢,改天约个时间聚聚吧,不知道新进的学弟妹还是那麽幼稚吗......。

突然手腕被一股力量牵住,我猛然抬头一看,是林炜纶!他在这里干嘛啊,「我看你几岁了啊还不会过马路,林泠,傻样一点也没变啊」他指着刚亮起的红灯,和我跨了两步差点被车撞的不安全距离,用讽刺的语气说道:「你在这里干嘛?」唉都几年了林炜纶还是一点都没变,依旧嘴巴那麽坏心。

林炜纶呢跟我是青梅竹马也是邻居,我们两家一直都很好,常常到对方家作客,幼稚园国小甚至到国中都同班,只是呢我们都喜欢互嘴对方,把对方惹得恼羞成怒是一种成就感,妈妈常常看到我们这样对彼此,有一次去林炜纶家串门子时,妈妈跟阿姨说:「郁洁啊!我看林泠跟炜纶很好啊,而且炜纶又孝顺又听话,好想当他的丈母娘哦!」妈妈真是越说越夸张,直夸炜纶有多乖,想把自己亲生女儿送到那大野狼手中,哼!门都没有。「妈!」我的脸瞬间爆红,那是你们没有看到他对我坏的一面好吗......。

「林泠小姐,不论林炜纶先生贫穷或富贵,丑与帅......你都愿意嫁给他吗?」哇!我从床上跳起来,看一看时钟已经七点二十了,连忙在五分钟内刷牙洗脸换好衣服,快步走到学校时,哇!我撞上一个背,这一撞我跌坐在地上,心里忍不住骂了声脏话。

「你还好吧?」一只大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抬头一看,好一个帅哥啊!笑起来嘴边的酒窝很可爱,结实的肌肉贴着白色的制服若隐若现,身材......真好啊!我吞了吞口水。

「欸,我在跟你说话!」他用一脸「你为甚麽要用猥亵的眼神看我」的鄙视眼神看着我。

「恩?啊!没事。谢谢你。」啊该不会被他发现我再打量他的身材吧!我拿出镜子,天啊我的脸爆红,林泠,你怎麽了!此时我听到学校外传来当当当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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