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愛的,瘋子小姐 — 6.眼珠學姊

从那次之後,疯子小姐没再逃离开我的身边,即使再怎麽晚归,我仍会在隔天早上的沙发上看到她的身影。

至於告白……她始终没有给我明确的回应,不过我想,当时她会跟着我回家,应该是认同一半了吧!

我们恢复到以前的同居生活,我依然照顾着任性至极的疯子小姐,而她不但没让我轻松过活,反而比以前更连本带利的挑战我的忍耐极限,给我惹出一件比一件夸张的麻烦事。

其中最夸张的一件事就是她再一次的晚归行为。

这次我连门都不必踏出,就直接找到疯子小姐。

那天晚上,正打算出门寻找疯子小姐。打开门板後,没想到她老早就在门前站得好好等我开门,还对我嘻嘻笑着。

「你……」从喉咙只能发出一个单字,接下去的话,我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

我发现与疯子小姐相处,我常常是处於这种哭笑不得又有口难言的状态。

你去哪里?做什麽?怎麽那麽晚才回家?我应该问这些,但我没有,因为她正笑容满面地对着我。

我是该生气还是高兴?

不等我开口,疯子小姐就直接给我另一种震撼。

「你看!」她开心得打开双手掌心。

两颗血淋淋的眼珠出现在她手上,巩膜的上面黏着一小块眼皮,眼珠的後头也挂着长长的血管和神经,一看就知道这是先用刀子划开眼皮再徒手拔下来的。

很暴力的虐待手法,不知道眼珠的主人是在已死的情况下被挖下眼珠,还是活着的时候?

我甩开脑袋中,疯子小姐挖眼球的血腥画面。

撇开眼球不说。

疯子小姐本身的状态同样不大正常,她双手沾满血液,仔细看还看得到外套内的肌肤也沾上血迹,只是这些血都乾掉了,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血迹。

她本人毫不在意身上沾着血,只是一个劲的将两颗眼球往我面前越靠越近。

我看看眼珠再看看疯子小姐。

她笑得一脸灿烂,像纯真的小女孩拿着闪亮的小石子在对妈妈献宝,只是小石子变成了人类的两颗眼球。

望着她,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这是?」瞪着眼珠,我实在不晓得疯子小姐想表达什麽,虽然我平常就猜不太到任何她想表达的意思。

「学姊的眼珠子!」她高兴的说。

「你又跑去杀人了?」我微微的皱眉,虽然我保证过她可以继续杀人,但我可没说可以把屍体的任何部位带回家啊!

她不回答。

「应该没人看到吧?」

一样不回答。

「有受伤吗?」

不回答。

「你有在听吗?」

面对始终都是同一张笑脸的疯子小姐,我开始怀疑她的耳朵是不是聋了?

结果她给我的答案是。

「你今天有点烦人!」

如果我是一般男人,我一定会一巴掌呼过去。

但我没有。

疯子小姐是没办法用一般方式对待的女人……不!是不能用对待人类的方式对待她!

先深吸一口气,冷静的厘清现在的状况,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疯子小姐正拿着两颗眼珠站在我面前。她又去杀人了。

好吧!往好处想,至少晓得眼珠的来历了,不过我仍旧不知道疯子小姐到底要干嘛?

「是要帮你保存起来吗?用福马林?」我猜,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犯都是这麽做的,或许疯子小姐也是?

虽然我不知道哪里弄得到福马林?但我会想办法的!

就在我思考着药局是否买得到的同时,疯子小姐摇摇头。

「帮我解决掉!」

「解决?」

「毁屍灭迹的那种!」她边说边将眼珠塞到我手里。

眼珠在我手上摸起来冷冰冰、滑溜溜的,带着血液和组织液在我手上滚着。

碰到这种景象,很多人以为自己会吐,包括我。

在我没遇到疯子小姐前,一直认为当自己碰见屍体或任何人体的断肢残臂时,必定大吐特吐,将自己胃袋里所有东西全吐出来。

但没有。

人类比自己想像的还坚强。

遇到状况时,人类会自动切换成理智模式,所有的害怕、担心、恐惧权会被抛到脑後,当下只剩下想认真做好事情的无感情模式。

要如何解决一颗眼球?理性思考了五分钟後,我做了一件事後想起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的决定。

我拿着那两颗眼珠进厨房,拿出锅子装水,放上瓦斯炉煮滚,再将那两颗眼球丢进去煮。

传说中学姐的眼珠在滚水中上下漂浮,黏在上面的眼皮因熟透而脱落,後头的神经和血管跟着眼球在水随意飘动。

偶尔眼珠滚动着会滚到正对我的方向,我没念阿弥陀佛或愿主保佑,只是在心中默默想着,给我快点熟!我一点也不想看到你!

好不容易,眼球终於被煮熟,我将它捞起并用筷子剁个几下,让眼球变得烂烂的,然後丢进厨余桶里,将它藏在厨余的正中央,希望会被误认为是猪、鱼、牛……任何一种动物的眼睛。绑好塑胶袋,决定明天再拿去丢。

我转头看向疯子小姐,她不知何时拖了张椅子反着跨坐在厨房里。

「这样可以吗?」我问。

「很好!」她满意的点点头。

那是第一次,疯子小姐拖着椅子进厨房窝在我身边看我下厨。

望着身旁心情高兴得正唱着不知名歌曲的疯子小姐,我开口:「疯子小姐,你现在快乐吗?」

她对我灿笑,有精神的说:「很快乐!」

我知道这时候不该赞同她,但见她如此快乐的神情,我忍不住在嘴里低喃:「快乐就好!」

「你在笑什麽?」疯子小姐注意到我难掩住的笑容。

「不,没什麽!」脸上一样是微笑,今天的我不想忍住心中的喜悦。

看我怪模怪样的,疯子小姐只对我耸耸肩後,直接给我下了另一道与上一句毫不相关的指示。

「喂!变态!我跟你说这眼珠主人的故事,做宵夜给我吃!」命令句。

这也是第一次,疯子小姐愿意亲口诉说,她与屍体主人的过节。

煮消夜的过程不用我再多说,总之就是把一些不重要的垃圾食物加进锅子里煮。重要的永远在後头。疯子小姐开口的那段时间,才是展现这顿消夜真正的价值所在。

「那学姊姓刘,之前用眼神瞪我,还很爱跟老师打小报告,我讨厌她的眼睛就把它挖出来!」吃完面,疯子小姐用一句话带过。

学姊是谁?不认识。怎麽认识的?不知道。几时认识她?不晓得。中间到底发生什麽事?疯子小姐没讲。

今晚照理论已经死透了的刘学姊,我对她只有疯子小姐说得那一句话的认识。

一碗面,换一句话。值得吗?

对刘学姊来说,当然不值得,还是超乎过很多的不值得。

但是对我来说,很值得。

「对了,你身上那件衣服…该不会是那位刘学姊的吧?」盯着疯子小姐身上的陌生的白洋装。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不是我买的,也不是当初她穿来的那件。穿在她身上的,是看起来很高级的雪纺纱白洋装,是件梦幻长至脚踝的长裙,穿在疯子小姐细瘦的身材上十分合适。

我一问,疯子小姐立刻用嫌恶的眼神扫射我。

「我才不会拿学姊的脏东西呢!」

你不是已经把人家的眼珠拿在手上带回家里吗?

我想吐槽,但没有,疯子小姐对肮脏的标准是怎麽订的,大概永远也别想了解。

「我的衣服脏了,就放把火烧掉,这件是在路上某户人家晾在外面的衣服。」疯子小姐说,丝毫没有愧疚心。

正常的,如果疯子小姐有愧疚心,那就不是疯子小姐了!

不纠结这问题,我倒是对她话中某段产生兴趣。

「放把火?」

「嗯!我把学姊家放火烧了,屍体烧得特别乾净,毕竟是起火点嘛!」

「……」

好吧!我想我该买个精神科概论来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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