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芸的奴隶回忆录VII》
7/18
我想,今天是我拿出奴隶回忆录写下我的血泪史的最後一次了吧?
因为我发现我好像真的喜欢上齐冠廷了……嗯,应该说,我好像终於发现原来我喜欢的人是齐冠廷了……
为什麽我会突然发现呢?
因为,今天他把他的两只咸猪手放在柯予涵的腰上,然後把她抱到了自己的肩上坐着……
我发现我看到了这一幕,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呼吸困难……
原来我喜欢的人是齐冠廷……这个发现真的让我高兴不起来。
为什麽我会喜欢这个整天只会欺负我的人?
难道,我真的是活该被齐冠廷吃得死死的吗?
而且为什麽之前他交女朋友的时候我都没有感觉?反而是在跳啦啦舞的时候才有深刻体会?
天啊,要是齐冠廷知道我喜欢他的话,会不会用一脸鄙视我的神情,对我说:“不好意思,我喜欢的是女生。”这种让人跺脚的话?
呜……好像会耶!不,根本就是百分之百会啊啊啊!
所以,绝对不能让冠廷发现我喜欢他!
只不过,不让齐冠廷知道我喜欢他,为什麽我觉得有那麽一点点的失落?
难道我是非常、非常喜欢他吗?
我的老天爷啊!这样也太残忍了吧?让我喜欢一个只会把我当弟弟的人就算了,还让我非常非常喜欢他……
这样我移情别恋的机会不就会变小许多吗?
虽然齐冠廷跟我一起长大,也做了很多让我觉得超级生气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喜欢上他了……
这是不是表示我这一辈子,如果要再喜欢上别人,就必须要再遇上一个很会欺负我把我当男生的人?
感觉要再遇上这种人好困难喔!
我喜欢的人的类型也太奇怪了吧……
唉……既然不能跟齐冠廷告白,那我就在写在这里好了!
写完之後,就要继续假装没事!
齐冠廷,我喜欢你。
而且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一种喜欢。
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时候喜欢上你的……
但是,就是喜欢上了啊!
虽然你最近的新兴趣是偷吃我的零食、偷拿我的冰……
但是,我还是喜欢上你了……。
(7/21补充)
今天没有在公园练习,在学校的操场练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换了一个场地,所以让人不习惯?
练习的时候,就在柯予涵要站上男生肩膀的那个瞬间,突然脚滑了一下,掉了下来……然後啊,齐冠廷就抱着她去保健室了。
说真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齐冠廷抱女生耶!
原来,他把女生公主抱的时候,还是有那麽一点像是传说中的王子一样。
虽然我还是觉得王子那种自以为尊贵的人是不会弯腰去抱别人的啦!
突然发现喜欢上齐冠廷的坏处好多喔!
要是可以明天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喜欢齐冠廷这件事是一场梦就好了!这样,我还可以大笑三声,嘲笑自己的白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