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朋友还是情人?对我这个略微保守的天秤座来说,是一个不存在任何意外的单选题。
可以在结束关系後当朋友,这绝对不成问题。
从朋友变成情人?好像有点怪怪的。
举例说明,在交往前我原本叫她胖子,那交往後要叫宝贝、甜心吗?或者是我平常看到正妹,会和她品头论足一番,那交往後还要继续吗?万一我说谁很正,她难到都不会生气吗?
尤其那种很好的朋友,你绝没办法在她面前掩饰什麽,基本上只有坦诚从宽这个选项可以使用。
可是….恋爱这档事,必需要有适度的谎言啊!她胖了一公斤,你要说肉肉的很可爱,如果是朋友,我一定笑她猪。晚回家了点,她打电话来摧,我得骗她说和朋友出去,或是上司应酬,万一是曾经是我好朋友,可能连小的几根毛都知道,那我要怎麽和朋友出去喝酒?
总之,我不会自找死路。
那万一….死路找上你呢?
二十四小时的连锁咖啡厅,总是灯火通明,洁窗明几,等待顾客光临。
林子杰独自一人,在座位上盯着电脑,打着字,一旁还有杯热气蒸腾的拿铁,躲在不太阴暗角落里,享受寂寞世界。
咖啡厅里的服务生都知道这人,但称不上认识,总是很有礼貌但习惯保持距离的子杰,除了请、谢谢、对不起外,很难再让他嘴里吐出别的字。
「先生,这里有位子吗?」
没有回答,戴着耳机的子杰头也不抬,比了一个请的手式。
「林子杰!」
没想到连正眼都不看,明明他就和自己有约阿!
久未见了,还是老样子。
「虞书语。」
子杰慢条斯理的拿下眼镜,露出智障的微笑。
没很惊讶,他们已经约好了。
他喜欢写小说,写作时总全神贯注,脑力过度使用的结果,就是反应会比常人慢个一至两拍。
「好久不见。」
「嗯…真的呢!上次见面,好像两、三年前了,这次你要待多久?」
书语随爸妈移民英国,算算也快十年了,子杰掻掻头,没什麽时间概念的他,对这问题很没办法。
「四年半!我这次要住在这里。」
笑的灿烂无比,看来真的很开心。
不是英国不好,但她就是不喜欢北国的天气,总是阴阴冷冷,动不动还下起绵绵细雨,食物也不喜欢,菜色单调,炸鱼炸薯条,气温如果太低,放在室外不消两三小时,大概就能拿来冰棒啃。
「那你爸妈呢?」
子杰歪着头,忆起那个总是躲在父母身後的小女生。
「他们还住英国,爸的工作在那里。」
「爸妈放心的下?」
「当然!我可是乖女儿呢!」
「干麻不早说。」
「我想看你的表情啊!看会不会很惊讶,很开心啊!」
虽然早意料到子杰的反应,书语仍些许好奇。
除了在球场上,子杰难有生动表情,开心只会微笑,不爽和平静是同张脸,就算生气讲话也不大声,加上写作所带来的影响,导致现在和木头没两样。
「唉…你都知道结果了…干麻这麽计较。」
子杰掻掻头。
「受不了你ㄟ!」
大笑,书语习惯他这种一号傻瓜反应。
「话说,你要找什麽工作?」
「还没找到。」
这在子杰意料内,船到桥头自然直,书语向来是用这种态度过生活。
「有方向吗?」
「没有,大概先教教钢琴吧,骗骗小孩。」
子杰知道她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毕业,虽然只听过她弹一两次琴,自己也不懂音乐,但在琴前面,所展现的架势绝对千锤百链,骗不了人。
「嗯!」
真的是傻人有傻福,如果不会弹琴,或是没有一个很罩的老爸,她绝对会饿死在台湾。
「…………..」
沈默,眼睛向上看,这是子杰想说些什麽的前兆。
「你回来…应该有什麽目标吧,不然怎麽说服伯伯和伯母,还是你离家出走。」
和虞爸妈其实也算认识,了解他们个性。
「唉唷,我就说我想回去闯闯咩,反正我又不可能和我老爸一起当工程师。」
「傻鸟。」
下个评语,子杰按摩一下自己太阳穴。
「你很吵ㄟ!」
龇牙咧嘴,书语把他当练习用假人,重重敲了他脑门一下。
久未见面,两人讲了一两个小时,直到子杰电话响起。
他一直喜欢阿姆的「LoseYourself」,连铃声都一直是这首歌,从没变过。
虽然两人都才刚25,但回忆开始,任谁都很难停止。
「嗯…嗯…快好了,我马上回去….喔,好啦,不要生气喔。」
「女朋友?」
「是啊!就那个爱哭爱对路,不然还有谁。」
苦笑。
子杰一直强调这是纯友谊,女朋友(姿予)也总是说相信,仍是透露了些若有若无的不安。
「妻管严快回去吧,反正我现在有的是时间,改天聊。」
笑笑,书语还没谈过恋爱,她有工作狂倾向,一但有演出,或是有课业稍忙些,就会一头栽进,忙到没时间搞别的事。
「嗯,你才是没人要的母夜叉,早点回去。」
用老友才会有的方式道晚安,两人各自回家。
骑着刚买的125,书语其实有很多没说。
也不知道该怎麽出口。
其实回来台湾是她自己的决定,并没得到父母允许,但也不重要了。
带着少少的存款,大概数十万,只身回到台湾,其实很旁徨。
回到租屋处,打开电灯、电视,把音量调大,放起热水,让嘈杂填满房间。
这段时间,从父亲外遇开始,到他们两个离婚,个结新欢,虽称不上曲折离奇,但刻骨铭心,原本温暖的家,现已分崩离析,成为回忆。
这一段子杰不知道,书语好强,向来报喜不报忧。
「到家了没。」
刚和子杰说过自己租屋处,离这里不远,按习惯自己得打个电话给他。
「到了啦!早点睡吧。」
「你一定会比我晚睡。」
「你也一定会惹她(姿予)生气。」
不甘示弱,重炮还击。
虽然不在眼前,仍能相视而笑,这是属於老友间的小确幸。
「你和她聊什麽啊,讲超久的。」
电话中的姿予,口气没什麽特别,但子杰如临大敌,严阵以待。
「呃…好多耶,像之前大学在球场上的事啊、英国的足球流氓在法国放火、啊啊!还有之前我帮班上男生传情书给她,就讲那男的近况阿,他结婚了,在XX广告公司当企划。」
俱实以告,但子杰心知肚明,这无法杜绝她的怀疑。
「这样喔,怎麽之前都没听你说过…。」
「就…没想到啊。」
废话,这是他和书语间的事,没别人知道了,而且一直在女朋友面前讲异性的事情,绝对是自杀行为。
心里想的和嘴巴说的绝对不能一样,爱情三十六计第一条。
子杰是爱姿予的,这点问他一千遍、一万遍,再加个虞书语,答案不会变。
两人大一认识,一个是篮球校队,一个是球迷,在师苑主场。
「砰!」
休息室走出去,大力关上门,子杰的火气不是普通大。
那时年方十八,血气方刚。
队上的职业明星球员超自干,一个人投了二十球,努力跑动、努力防守、努力挥手要球,上场十几分钟,却连球都没摸到,他十分泄气。
随便在操场找个角落,开起刚去超商买的啤酒,默默一人坐在草皮上喝酒。
「同学…你心情不好喔。」
声音听起来怯生生,如果呼吸大力一点,搞不好会把它完全盖过去。
「是啊。」
光听声音子杰就先软一半,有脾气也不好发作。
不知道是酒精弱化了自己感官,还是她走路真的没有声音,怎麽人都到身後了,却浑不知。
「刚刚我有看你打球喔,全场跑来跑去,很努力呢!」
女孩歪头,努力找词汇描述子杰的篮球。
「蛤…,我一球都没投ㄟ。」
也就只剩努力可以形容自己的篮球了,实在无地自容。
现在人全挤在体育馆侧门,等待明星球员,子杰不敢想像特地来找自己的女孩,到底长什麽模样。
用自己才听能听到的声音,浅浅吸口气,心情有点像在刮彩券,虽然知道自己八成会失望,却还抱有一些微弱期待。转头是个清秀女孩,穿着连身白色小碎花洋装和公主鞋,长发略超过肩膀,长的并不是特别出色,但此情此景,搭配一个弱不禁风的妹子,足够撂倒刚从和尚学校毕业的孩子。
「这不是你能决定的阿,再加油就好罗。」
轻声细语的女生,和球场拚命加油的花痴,有着截然不同的味道,配上点酒精、加上没什麽人的操场、微风吹拂及初升新月,气氛好灯光佳,此情此景,说什麽都多余。
再加油!
「我还会来看你比赛。」
「嗯…谢谢。」
「那…我走罗。」
当下子杰无法反应,只是机械式的看她轻盈的离开,裙摆轻微摇曳,浅绿色公主鞋一步一步缓慢步伐,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
此後,她就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女孩伴着自己,走过大二受伤的低潮,以及刚毕业的迷惘,直到现在他当上高中体育老师。
称不上大风大浪,但也算跌跌撞撞,某些珍贵的事物,逐渐在和现实中磨擦的过程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