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卑賤的人 — 55

「原因嘛,」他倾前,轻佻地点了点她的鼻子,说:「不就是因为我会嫉妒吗?嘉月不止长得比我俊,还讨得一个大美人当老婆,身为兄弟的我会心理不平衡,也是自然的事。」一句句甜言蜜语将Daphne这天之骄女捧得老高的,那浅薄的脂粉也盖不住她脸上的红晕,娇艳欲滴。

他叫我「嘉月」。我只有谈生意的时候用洋名,平日所有朋友都管我叫「嘉月」——这个名字是我刚成年就去改的,本名几乎没人知道。这人跟我仍是好友的时候,我偶一不慎说了这名字是自己去改的,他就又是缠又是恐吓的逼我说出原来的名字。

雷带金。

自此,他私下一直用恶心的叠字来称呼我。

他叫我做「金金」。可能是听惯了,即使我们的关系弄得很僵,我还是默许他这样叫我的。因为听惯了,他忽然改掉就会好奇怪,像是不是在叫我,而是叫另一个陌生人般。

正餐快吃完,Daphne去厕所兼补妆,只剩下我跟他。左闪右避向来不是我的作风,是以在他开口前,我就单刀直入:「几天前我回老家,见到我弟弟。你猜我见到什麽?」

他似乎无意隐瞒,一双眼清澄见底,坦荡荡地承认:「是的,事情就是你想的那样。我在追求你的弟弟。而你之所以那麽肯定我跟他有关,大概是见到那只手表。」

我皱眉,话语想也没想的冲出口:「你拿我的东西去送给他,还要是我弟弟。」

「它不是『你的东西』,」他切着所余无几的牛扒,煎得三成熟的肉仍血水满溢,又勾起那烙印在我脑海的血腥,他淡然地往嘴里送了一口牛肉:「那件是『本来属於你的东西』,但最後你不要,所以它不是你的。」

「那只表跟那时候的款式,好似有点不一样。」

「嗯,的确是不一样了。」他呷了一口酒,说得稀松平常:「没什麽特别,只是他在我的房间翻到这个东西,说不似是我会用的东西。我说那的确不是我的,本来是要拿去送人,可是最後送不成。他问我要送给什麽人,我就说,我想送给一个我以前很喜欢的人。他生气了,」他不知想起什麽,忍俊不禁,那表情就像一个饲主谈起他最疼爱的宠物:「他要我将那只表送给他。我是没所谓的,但我看那个款式本来就不衬他,太老成了,就送回原厂改装一番才送给他,也没想到他会那麽喜欢。」

我说不清心里有什麽感觉,只觉得心底里有种难以忽视的沉重,面前有多少美食也噎不下,又灌了余下的半杯酒,说:「既然能够送得那麽爽快,那当初又何必把它留下来?」

他耸耸肩,说:「就留为纪念,间中睹物思人一下,不是挺浪漫的吗?况且,当初没送出去也是好的,那代表你终究不是它的主人。若我当初不念旧一点,只将它丢掉,它就只会葬身堆填区,也不会找到一个新主人了。」

「如果最终我弟弟也不要它了,你还会收回来吗?」我盯着他,紧了紧拳头,又想起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只得强逼自己放松:「收回去,然後放在房间的角落,等下一任情人再出现,不知道又改装成什麽样子,然後送给他、笼络他?」

「为什麽你会这样想?」他笑了,双手交抱在胸口前,安然说:「我真正将这只表当成礼物送出去的对象,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人,只是那个人不想要。另一个人要求我送,我就送了,只不过是满足他的要求。从头到尾,我就没明白过这只表有什麽重要的意义,它再名贵,也只是一份礼物,还是一件讨不了人欢心的礼物。」

我本来还想问下去,他就伸了伸手挡去我的话,说:「那只表的事就别再说了,你跟我也很清楚,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物品。都是三十岁的人了,还得像个十多廿岁的孩子般,任性地挑那一点小毛病吗?」他一顿,又语调轻浮地说:「十多岁的孩子耍小性子的时候,确实是很可爱的,但你就有点超龄了。」

「你——」我深吸一口气,他站起来,端着酒俯身瓶给我添酒,轻说:「只是开个玩笑,别介意。你老婆正在走过来,不合宜的话就此打住好了,金金。」

我一愣,本以为他是刻意跟我划清界线,不会再叫我这个名字,他就带着一脸顽皮的笑意退开:「你无非是介意这事罢了,现在听到了,气也该顺了。我们就此打住吧。」

我却没机会再说下去。Daphne一回来,话题又绕着她转。我们再喝完一支白酒才结帐。Daphne向他要了新的手机号码,我随口问了一句:「还住在以前住的地方吗?」

他本来是不想答的,但Daphne缠着说日後要去他家搞酒聚,他才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念旧的人总是不舍得换新事物的。」

「是吗?」她立刻打死随棍上,调侃他说:「那女朋友呢?你从以前开始就这样,老是不叫稳定的女友,每隔几个月就见你牵着不一样的女伴。」

「感情啊,」他看了我一眼,说:「我不喜欢拖泥带水。我必须完结一段感情,才开展新一段。所以,已经过去的,再追回来也没意思。死缠烂打的行为,饶是由一个大美人去做,也有点难看。」

「既然是美人,哪里需要放下身段去死缠烂打?」我冷笑着说。

「那就最好不过,你记着,是你说的。」他临走前又抱了抱Daphne,好不容易答应她日後再搞饭局,她才肯放人。我总算找到一件事是跟以前一样,那就是他依然没有驾车的习惯。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