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吃魚的貓 — 《女兵》7.2

封瑜慌乱起来,那女人亦一脸尴尬地整理衣衫,我礼貌地退出去,给他们一个收拾的空间。她仓皇离开时,我已经脱了高跟鞋,盘腿坐在沙发,捧着蛋糕,用一只大汤羹舀着吃。封瑜少有地结巴起来,像个牙牙学语、词汇贫乏的孩童,跟我说了无数次对不起,把头发爬得像个鸟窝。我见他跪在面前,不由得伸手抚着他的脸:这秀气的眉眼自少年时就透着风流的韵味,表情却像个严肃的老学究,因而我受骗了,以为他是个从不行差踏错、谨守道德规范的君子。为什当时就没看清楚他的本质?无论皮相有多好、多正经,他还是犯下天下所有男人爱犯的错,笨得偷腥偷到同居的地方去。

他是这麽粗心大意的吗?我一直不知。是我爱他爱到看不到他的缺点,还是他在我的温柔中安逸地逗留,本来有的理智跟机敏都变钝了?

他紧握着我的手,我从未见过他的眼神如此慌张,细腻的黑眼乱窜着,不敢正视我的眼睛。我在想,他今天搞得如此狼狈,会是我的错吗?是我执拗地死缠烂打,不肯认输,非得要赌到清袋,情感都透支,才肯罢休。

我不恨封瑜,是因为我的感情早就全部给了他。我保留嘻皮笑脸的孩子气一面,但我的心已经不会因为这男人的举手投足而一惊一乍的,无法像连续剧的女主角般,狠心地报复出轨的男人,以至打他一巴。做不到。我已经是一块给燃烧到变白的炭,给我一块炭精、再将我投入烧得旺盛的熊熊烈火,也无法让我再烧一次。

「封瑜。」我温柔地唤他一声,他就浑身一震。

「你还记得九年多前,我追到你,跟你说了什麽?」

「我……你说九年前?」

他怎会记得呢,我的问题太可笑。他从来没把我的事放在心上,我随口胡说的话,他更不会记得。

「那时我说过,我有本领令你幸福,令你忘记淼淼,」我把蛋糕盒放在沙发,俯身抱着他,一见不了他的脸,双眼便涌上一阵热气,眼前的一切都扭曲,我看着他的头发,那是一抹纯净的黑色:「可是我失败了,你还是忘不了她。因为这件事必须要双方的努力才能实验,我过度用力,逼你收回对她的感情,你却根本不舍得。我很佩服你没有回报地用九年时间,去爱一个女人。你呢?我也用九年的时间去爱你这个男人,你可有佩服过我?还是单纯觉得我只是一个傻婆?」

他推了推我,我不知道他是想看我一眼,还是讨厌得无法忍受我的拥抱,可是我不想他见到我泪眼婆娑的丑脸,咬紧下唇,尽量清晰地说:「有没有佩服过也不重要。你还记得我去年向你求婚吗?那麽讨厌的事,你一定没有忘记过。我的父母年纪不小,很想看见我结婚,可是你不愿意给我婚姻。我唯有去找另一个男人,你不用怕,我不会逼你做任何事。」

因为我是那麽的喜欢你。盲目地爱你。我可以做一个盲女,看不到你跟一个又一个的女人缠绵,我看不到你眼里的厌倦,看不到你清秀的眉因我各种傻瓜行为而紧皱。我选择性地看着你,脑海就只有你陷於情慾时,那双混浊深沉的眼睛,那时的你只看着我一个人,也只有在那些时候,你真切地需要我。

「封瑜。我三个月後就要结婚了,对象不是你。你永远不会成为我结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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