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吃魚的貓 — 《被虐症》4.2

基本上,他的原则是不跟处女做爱。除了初恋女友之外,他每一任女友的第一个男人也不是他。一来他觉得处女放不开,玩起来不爽,二来他会觉得心虚:玩归玩,前提是两个人你请我愿,他虽然风流但不下流,不喜欢欺骗感情那套。

可是他那晚没想过,上过这个女人後,第二日要怎样面对他,只是单纯地想:这晚我想要这个女人。袁漠漠一直说不记得初夜发生的事,反而他记得。她起初的羞涩、後来的豪放,她痛楚时的样子,她忍着快感时咬唇的模样,完全刻印於他脑海里。

挥之不去的画面令他最终压不下性欲,再次上了她。有了第二次关系,就很自然有第三、四、五、六……後来就没再记下次数。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是否「喜欢」或者「爱」袁漠漠,因为她不会问。男人就是这样。喜欢上床,不喜欢说「喜欢」,女人不要求浪漫与情调,那就更好,简单粗暴直接,他们每次碰面就是吃饭、上床、吃饭、上床。封珑自从跟漠漠上了第二次床後,就没再找其他女人,一直维持这种关系两三年。

不是忠诚,而是他觉得麻烦。既然身边有个女人满足他的要求,而且这个女人从来不吵闹、不烦、过时过节不要求礼物、不需要他陪她过生日,又会陪他打机、看足球。唯独是长得不够美、身材不够好,可是把她抱个满怀,很舒服、很妥贴,她咬着下唇不敢呻吟的样子最勾人,引得他好想欺负她,让她忍着羞耻地叫出来。

在性这方面,他是个简单的人。填饱了肚子,这一刻他不想再出去找其他女人,就不出去。不代表他下个月、下年之後,是不是也会这样想,但那也不重要,漠漠从来没要求过他的承诺。这个女人彷佛是他穿过最舒服的一件衫,初初穿的时候就觉得出奇地合适,简直是为他度身订造。

因为太合适,又摆明不是他喜欢的款式,这反而令他有点怕,就一直把这件新衫丢在一旁。又穿过很多很多件衫,这件嫌窄、那件嫌阔,有些款看着挺好,穿上身才发觉太短或太长。终於有晚他觉得冷了,想起那件被他丢在角落、好想遗忘的衫,拾起来一穿。

嗯,是这种感觉。

自此就不肯脱下来,一穿就穿了几年,穿旧了但也没想过要替换。

他跟漠漠的关系很好,很平稳。每年去一次旅行,毕业那年去欧洲,出来工作的第一年去台湾,去年则是日本,今年可能去柬埔寨,他们想看赤柬的遗迹。一直都没问题,就是这一晚封珑觉得有点不妥。

这晚的漠漠很好,跟平常一样:乖乖的吃他买来的KFC、乖乖地让他摸、跟他上床——对了,上「床」。他们从来没有在漠漠的床上做过,她推说自己的床很小,但中学时他俩都曾经挤在一起睡过一晚。应该说,他们就连在床上做爱的次数也很少。浴室、地板、沙发、椅子、书桌,甚至是靠着门板都试过。

全部都像偷情。

就是未试过像寻常的情人般,在床上激烈地做爱、温存、相拥而眠——只有旅行才会发生的情况。他们订的是双人房,但最初漠漠也很抗拒,坚持说要当backpacker,睡在多人同房的Dormitory。为了这件事他们吵过架,要他天天跟她在一起,但不能碰她,根本不可能。最後她妥协,说是不想没了他这个朋友,他们就订了双人房。

所以他喜欢跟漠漠旅行。每年也就这个时候,他才能抱着他的女人,尽情地做爱,再抱着她睡觉,醒来时发现两人脸颊相靠,他内心有种轻微的骚动。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