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范允之。我好像有点喜欢颜昱伦,可是不会像喜欢颜昱豊那样强烈,这是为什麽?」
自从颜昱伦告白後,每天放学他都会陪着我到公车站坐车,长期下来的陪伴让我对他产生了一些好感,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但是我很享受他陪着我,在那短短十分钟的路程的时光。
即便我没有真正的接受他的感情,我曾告诉他我不会因为失恋就答应,颜昱伦却笑着说:「我又不是那种爱不到,就要逼迫你接受的人。」
於是,像这种表面上是情侣,实质是颜昱伦的单相思。这样受人指责的关系,从高一下开学後持续到今天。
「嗯?这算是新进展吗?」透过视讯电话,范允之的声音和动作因为网路的关系,显得不同步。
「不要岔开话题!」我没好气地拍了桌。
「暧唷,喜欢哪有分什麽程度。喜欢就是喜欢啊!」
「可是……我自认我很喜欢颜昱豊,所以我想如果我喜欢颜昱伦的话,应该也会像我之前在倒追颜昱豊的时候一样疯狂啊。」
这才是我真的疑惑的一点,明明追天菜学长是那麽的强烈,但是面对颜昱轮我却说不出所以然来。
「庭萱,我以为你会明白,没想到你还是死脑筋。」范允之扶额,好似被我的反应给打败,怎麽我说错了什麽吗?
「什麽意思?」
「你对颜昱豊的喜欢,是仰慕和崇拜。所以你才穷追不舍,但是你爱的只是颜昱豊的皮相,不是他这个人。」
我沉吟了一会,「不懂。」
「呐,你看这是什麽?」范允之拿了一条金莎巧克力。
「巧克力呀!」
「你喜欢吃巧克力吧?」
我点头,巧克力融化在口中的甜腻,总是让我忘不了。
「喜欢呢,就像是金莎巧克力。」范允之晃着巧克力,「让人爱不释手,想要咬一口。虽然吃久了会觉得腻,但是当你下次再吃它的时候,你还是会觉得很快乐。」
「我怎麽觉得你说得有点勉强。」
吃巧克力就能知道什麽是喜欢,这麽哲学的东西,如果有用……我想人生就没这麽多烦恼来思考了。
「可是如果换成马卡龙,你还会想继续吃下去吗?」
马卡龙看起来很可爱,缤纷的视觉效果容易刺激味蕾,不过当吃下去的那一口,却发现是无法化解的死甜。相较於巧克力,马卡龙似乎不会让我有再一次品尝的机会。
我摇头。
「那就对啦!或许你对颜昱豊就像是吃马卡龙,喜欢他的外表,却不爱他的内在;而颜昱伦可能就是金莎巧克力吧。」
我似懂非懂的点着头,但还是觉得范允之用食物来比喻喜欢是个很奇怪的例子。
「庭萱我该去上学了,你也准备该去睡觉罗。」
晚间八点四十五,范允之说要去上课合情合理,但对我来说还太早。为了不耽误她上课迟到,我跟她说了再见,便倒在床上继续思考范允之的金莎巧克力理论。
远在美国读书的她随着家人移民的关系,离开台湾也有一段时间了,当初我是多麽讨厌范允之,现在却会跟她分享心事。
大抵是国中同学有了自己的交友圈,就算现在在邀出来相聚,谈论的也只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而非能掏心掏肺的大吐口水。也或许范允之是唯一一个从我决定倒追颜昱豊开始,就在一旁默默支持着我的人吧?
她其实还不错,真的。
「金莎巧克力吗?」我望着床头的相框,将里头的照片抽出,想当初那爆棚的自信,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抓住天菜学长的心,想想真的只是痴心妄想。
将那张文宣上的天菜学长和我的照片揉成一团球,随手一抛,完美的抛物线直直落进垃圾桶里。
掰了,颜昱豊;再见了,我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