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扮豬吃朱雀 — 楔子

招摇山是故城至南的一座神山,巍峨挺拔,没有一丝圆滑,继南山之後镇守着城南。山上散落金玉,但这之於城中妖兽而言,除了美观之外、别无用处,大家只有偶尔到人间取乐,才抓一把金银珠玉,权当货币。妖兽与人类不一样,不辨金银价值,但凡能饱餐、能饮雨露,活得自在就行。要说到妖兽最重视的,莫过於修为与道行,这也是各妖兽门派分辨高低的唯一标准。

像夜珠这种不知从何而来、不系於家世的小妖精,就只能靠自己在山上活下来。化为人身前的事,她都忘记,只从算是她监护人的伯奇听来。

起初,她只是一只无名无姓的野猪,杂毛黝黑,看起来短小笨拙,张嘴就露出两只白森森的獠牙。偏生这牙远不及公猪般锋利,就只能吓唬一下敌人,又或在危急时死命咬着对方,趁机逃去。不知何故走到故城这地方来,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伯奇——其原形既似黑猪又似象,形相不可喜,却是上古神兽,梦貘。

化为人形的伯奇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少妇,一身蜜色肌肤细腻如丝,眉眼有女子的细丽,一笑却带着男子犹不及的不羁。她看了这野猪几眼,竟然决定把之抱回家圈养。夜珠长大了一点,有问过伯奇到底看上她哪一点,伯奇笑眯了眼道:「就一个字,缘。缘分啊,你想想看,故城可是超出世俗的国度,在这居住的只有山精妖兽,你一只小小野猪也能恍恍惚惚地走到这里,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吗?」

然而,夜珠无法阻止自己这样想:难道不是你当时因怀着孩子、不能出门游历,才把我抱回去当宠物养、好打发时间吗?她有个习惯:把真话藏在心里。伯奇游历广阔,说故事很动听,夜珠就安安份份听她说故事,不加辩驳。面对任何人,她一概沉默是金,显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愚痴模样,从不惹麻烦。

她什麽都不说,可什麽都想得清楚:像她这种无家世、无本领的小妖精,低调过活就好。伯奇纵是梦貘世家,也难保能护她一世。久而久之,除了与她相处最多的伯奇之外,大家都把她当成一只蠢野猪,空有蛮力,修练不精,无甚本事。

不管如何,伯奇与她的丈夫丹枫——一只善妒的牡丹精——就当了她的监护人。直至夜珠可化成五六岁的童女,懂狩猎,也勉强习得自保的仙术,便趁伯奇某次逃到东洋後,赶紧离家出走,在招摇山定下来。伯奇待她不是不好,只是她的牡丹丈夫既善妒、又心狠手辣,妻子一离家远游,就化作怨夫。

他总是身兼母职,背着尚在襁褓的小儿子,抱着因没了娘亲而哭喊得声嘶力竭的女儿,妖艳的俊眸紧盯着夜珠,喃喃:「娘子又逃跑了……夜珠你知道吗,娘子昨晚才跟我温存过,说不会再抛下我,结果还是给我留书出走。什麽……『身为梦貘後人,就要游历各国去为人吃掉噩梦』,根本是藉口!每次不过一年半载都不回来,一回来就带着大包小包的土产、袒胸露臂的奇装衣服,敢情是很享受那些在外面逍遥的日子吧?」

无辜的小野猪瑟缩在庭园的角落,身子抖如落叶。丹枫扯开一抹病态的笑,双眼渗了几分杀意:「对了,夜珠。伯奇一向疼你,在她心中,儿女跟你并列第一位,我大概才排第二。你说,若我以心传音,给她下个最後通牒:明日午时不回府,我就把你宰了、烤个野猪全体,你想这有用吗?她会回来吗?像上一次,这招就有用了……」

那一次,伯奇离家出走,丹枫私自将这小野猪正名为「夜珠」,还在庭园立了一个木牌。那时的夜珠粗通人言,本寄望伯奇能为她起一个风雅可爱的闺名,岂料被丹枫改了这麽一个谐音「野猪」的粗名,当下伏在草堆,呜呜咽咽地哭得断肠。千里外的伯奇心有感应,折返府中安抚了她一晚。自此,丹枫便有感,只要欺凌这野猪,就能召妻回府。

几十年来,夜珠一直承受着各种精神压力,就怕哪次真到了丹枫的临界点,他当真会边背着儿女、边朝她磨刀霍霍地狞笑,然後下刀。

是以,当伯奇得知夜珠逃到招摇山,也能理解,只低叹一声,拜托山上相熟的妖兽世家照看她,闲时也去夜珠那一手一脚搭建的小木屋,看看这只小野猪是否安好。

这一住,又过了百多年,夜珠已能化为少女之姿:肤色黝黑,肢体修长,因长年狩猎,发育完好,该丰满的丰满,该细腻的细腻,双眼圆黑水灵,鼻头与双颊布着零落的淡雀斑,倒有几分可人。

日子平淡地过下去,夜珠也以为自己会继续当一只自给自足的野猪。然而,此刻她感到脑後一阵钝痛,本已合着的眼再紧一紧,试着睁开,迷蒙如雾,良久才看到深棕色的天顶,那是她家木屋的天板,看了百年、又是她亲手修筑的,怎能不认得。

吱吱、吱。

几声微弱的鸟叫,自她胸口传来。夜珠垂眸一看,见自己仍穿着轻便的猎装,在米色的抹胸短衫上坐着一只约手掌大小的鸟,棕黑皮毛带着几分湿气,显得有点狼狈,一双鸟眼圆滚滚的藏着一抹绦红,振着幼小的羽翼,像是担心她似的,黄口儿吱吱叫个不停。

「我……这是怎麽了?」对了,今天的粮食吃清光,她去打野食,猎得两只野兔、一只野鸡来着。可是之後呢?她在树林拾到了些什麽,然後就没印象了。

吱吱吱……

这鸟吵得她头痛,最好宰了来吃。对了,她正有此打算——她是在树林的落叶间拾得这只鸟,看形相似是鹌鹑,大概是从哪个巢掉下来的幼鸟。夜珠心想:这晚餐可丰富,有兔有鸡有鸟,等她去湖边抓几尾鱼,餐桌上可不是「海陆空」都有麽?

「夜珠,」伯奇的声音夹杂着一丝叹息,把夜珠的神智拉回来:「天库星君刚才一时情急,让你好好睡了一觉,」其实是用一记手刀劈晕了你,「我刚才给你看的梦,就是你的前尘往事,你如今该明白自己的来历吧?」

「伯奇……你说,我的来历?」她不是无父无母、一只偶尔走入故城、被伯奇与丹枫收养过的小野猪吗?不对,伯奇是何时来了她家的?怎不提早说一声呢,不过伯奇来去如风、行踪成谜,夜珠也老早不意外。可是,天库星君又是谁?

话音方落,脑里确有数不清的片段掠过,那些话语、画面太不真实,不管她看过多少话本小说,也无法想像出来的荒唐。夜珠以掌压着夹杂沙砾的地下,乏力撑起身子,本待在她胸房的小鸟随即掉地,牠晃了晃头,甩去沙土,拍着大抵只有装饰用途的羽翼,幼得一捏可碎的鸟腿跳了几步,就趴在她的手背,亲昵地啄了一记,讨好地蹭着她。

这鸟是怎麽回事?真是傻鸟一只,连杀气也感觉不到吗?夜珠好笑地想,以往猎物一见了她便要逃,这鸟却像见了娘亲似的——她可不会因此动了善心、免牠一死——待会牠成了「红烧鹌鹑」、下了她的肚子,大概也会甘心吧?看牠这麽亲近她。

「夜珠姑娘,这、这……这鸟可吃不得!不不,他可是我的上司,即便有多无理取闹、平日把我们南方七宿当作马儿使唤操劳,可是……也吃不得!」伯奇身边站了一个修长玉立的白衣男子,身上一脉比山中灵气更清新凛冽的气质,令夜珠想起曾见过一两次的仙人。这男子,大概是伯奇刚提过的天库星君。

天库手抱一卷帛书,上前要以手兜着那只鸟,但这鸟宁可张嘴衔着夜珠的指头、也不愿自她身边离开。他不敢硬来,只好作罢,半跪在她跟前,舒开那卷帛书,金光忽地照耀了夜珠的脸庞、以至是整间小木屋,漏出屋外的金光使其余妖兽惊惑不已,都作鸟兽散。

来自天庭的信息,皆自带神光,除了收信者、仙家及神兽之外,均难以抵受。

夜珠脑里混乱的梦随着金光与帛书上的字,在瞬息间清明起来,她难以说出口,脑里渐能梳理前事,无意间捧起鸟儿,呆愣愣地跟牠对视,牠眨巴着眼睛,又是吱吱叫着,像是要跟她套好关系。

「没错了,我记起来了,你……我当真是吃不下。因为,你不是……朱雀吗?」

天库掩面,忍下爆笑的冲动:「没错,恭喜你记起来了,夜珠姑娘……或者该叫你一声『桃玉仙子』吗?」

故城无国君、无朝庭,是一个只由四灵兽掌管的地方,偏布灵山灵湖,居於其中的妖兽只要有一定道行,就能透过不同媒界,来往古今中外。

朱雀贵为四灵之一,被封为陵光星君,是至灵的神兽,相传在天上仍有十日时,就由朱雀驼着一个又一个的太阳,来回人间与天界。每当喜庆时节,朱雀化为原身,镇守於玉帝座前,傲然昂首,一身五彩羽毛,那肆意舒展的羽翼绚丽如火,美丽而刚强,即使是位列末等的小仙,也能远远崇拜着朱雀的光芒。

那麽威风凛凛的、她曾经恋慕纠缠的朱雀,何以如今变成她掌心的一只小小鸟?

这她不知道,就连当年痴恋朱雀的事,也显得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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