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昨天等你 — 第三章(1)

「你再说一次?」我以为听错了。

「牠叫做傻冒。」贺存恩十分认真。

「你把狗的名字取做傻冒?」

「很可爱啊!」贺存恩不明白我为何有这种反应。

「你没听过所谓的『言灵』吗?言语是有力量的,叫牠傻冒,牠就会真的变得笨笨的。」我扶额摇头。

「我家人也没说什麽。」贺存恩耸耸肩。

好吧,主人都不在乎了,我还能说什麽?

我以他家为中心画出了一个圆,将曾获得傻冒消息的地区,以及贺存恩已经找过的地方,配合周围环境一起分析,例如西区有三户人家都养了很凶的狗,贺存恩说傻冒胆小,一定不敢去西区。

北区最近来了很多流浪猫,我想傻冒也不会想靠近,所以应该也不会过去。而我带波波散步的地点主要分布在东区,却也没见过傻冒,加上贺存恩时常跑东区找,所以我也先假设那边没有。

「我们今天找南区,扣除工业区,以及被野狗占领的废墟,傻冒比较有可能跑去南区的学校,但那边有点远,所以我们今天先在这个公园附近找找看。」我一边说一边从包包拿出一叠传单,整叠塞到他的手上。

「这是什麽?」他诧异不已地看着那叠彩色传单,快速地翻着,「你去印了寻找傻冒的单子?还是彩色的?」

「是啊,你到底是笨还是没有心要找?哪有既不把狗的讯息贴到各大平台,也不印传单的,只知道一个一个问,是要问到什麽时候,难怪找不到。」我对他摇摇手指,贺存恩比想像中还要笨呢。

「你比想像中还要聪明。」他说了句不知道算不算是称赞的话,姑且就算是吧。

我们来到南区,先一起在公园里搜寻了一圈,而後他去东边找,我则去西边,我们约好最後在公园会合。我走过大街小巷,询问了不少路人,也一一问过店家,却都没有人看见傻冒。牠的特徵如此明显,要是曾看过一定会印象深刻,难道不在这附近吗?

走失了这麽长一段时间,也许早已经被人捡走或是发生意外了,但我不想相信是发生意外了,所以只能祈求是被好心人带回家。

时间已经五点多了,我回到公园想和贺存恩会合,可是却没见到他,打电话给他也没接。与其这样空等,不如再找一次这个公园,所以我决定在公园里四处绕绕。

该说皇天不负苦心人吗?

我瞧见一群像是刚补完习下课的国中女生,她们手拿矿泉水和面包,还有个人拿着狗罐头,正朝公园中人烟较稀少的方向去,我出於直觉选择跟上。

「小黑,我们来喽!」她们来到一处游乐器材已损毁的游戏区,并没有发现我跟在後头。只见一只黑色土狗从破损的溜滑梯後方小心翼翼地探出头,迈出的前掌是白色的。

「傻冒!」我太激动了,一时忘记不能吓到牠,大声喊了出来。傻冒一惊,拔腿就跑,我想也没想地赶紧追上去。

「不要跑!快帮我抓住牠!」我朝那几个国中生喊,但是她们没有反应过来,我只好努力追着傻冒的背影。

牠跑得很快,夹着尾巴、缩着耳朵,在公园里乱窜,看样子体力还不错,应该也没有受伤,毛色也还算健康。可见牠很聪明也很幸运,找到了地方躲着,还有好心的学生会喂食牠。

为了不让牠跑掉,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拚命追着牠,觉得自己跑得比小学参加大队接力时还要快。

傻冒像无头苍蝇一样狂奔,再这样下去,牠就要跑到大马路上了。这时我灵机一动,赶紧朝右边跑去,企图抢先拦住牠的去路。

「你跑不掉的!」傻冒被忽然出现在面前的我吓到,结果居然慌张地越过我,朝马路跑去。

眼角余光瞥见车辆疾驶而来,於是我想也没想地飞扑向前抓住傻冒,牠被吓了一大跳,张嘴咬了我的手,而我也因为这个动作擦伤了膝盖。我抓着傻冒跌到地上,而贺存恩终於出现,从对街跑过来。

我这才放下心,松开了抓住傻冒的手,让牠奔往贺存恩的怀中。

贺存恩抱着傻冒走向我,担忧地紧皱眉头,他伸出手想搀扶我,却又不知道该怎麽做。

「你还好吧?」

「我找到傻冒了。」我咧嘴一笑,正想爬起来,却吃痛地低呼一声。

他松开抓着傻冒的手,我连忙要伸手抓牠:「白痴,要是又跑掉……」

「牠不会再跑掉了。」贺存恩的手小心地扶着我的手臂,双眸彷佛覆上一层薄雾,「你干麽这麽拚命?」

「不然牠会被车子撞到啊!」我指了一旁车水马龙的马路,要是跑过去被撞上,非死即残。

「你看你的膝盖,还有手,跟脸!」

经他这样说,我才发现身上有好几处擦伤,正微微刺痛着。

而傻冒彷佛知道发生了什麽事,同样皱着眉头,黑色大眼睛看着我,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我没事啦,这点小伤一下就会好了。」跟傻冒被撞到比起来,我的伤势的确没什麽。

「留下疤痕怎麽办?女生不是都很宝贝皮肤的吗?」

他这句话莫名有点性骚扰的感觉,却让我觉得十分温暖,同时也有点不好意思。

看着他内疚自责的模样,我顿时明白他是觉得要对我受的伤负责,於是只能傻笑。

「你……」

「嗯?」

「你多重?」

「啊?」这什麽失礼的问题啊!

我正想出声抱怨,他却突然将我打横抱起,就像公主抱那样。我这辈子从来没被男生公主抱过……不对,是从来没被任何人公主抱过!

「放、放我下来!」我羞窘地大喊。

「你不要乱动啦,很重!」

「你、你很失礼欸!」

他涨红着脸,不知道是因为我真的很重,或者也是因为害羞。

「你受伤了,不能走路,我带你去药局啦!」他快步走着,傻冒则摇着尾巴跟在我们身边。我的双手不知道该搁在何处,看着他的侧脸以及沿着脸颊滴下的汗珠,我顿时觉得非常难为情。

要是被同学撞见就糟了,因此我赶紧用双手遮住脸,摸到的是滚烫的脸颊。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