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我停下腳步時,你還留在原地 — 重逢(男生篇)

再一次遇见她,以有四年之久,我们在家乡的百步桥上相遇。

百步桥是我们年轻时约会的碰面地点,我家在百步桥头的一端,她家在百步桥尾的一处,我们会在桥中碰头,然後倚着栏杆吹吹风,说说话。

她理性些,会告诉我细水长流。

我感性些,会告诉她天长地久。

那麽四年後的我们呢?是否还会再为了对方驻足呢?

我从桥头走去,她从桥尾走来,就像当年一样。

一步,两步,三步......当走到第五十步的时候我们俩的世界已成平行,如果我有勇气的话,或许我会转过身来跟她打个招呼,可我没这麽做,她也没给我这个机会,我们同时在下一秒跨出了步伐,渐行渐远。

五十一步,五十二步,五十三步......每多走一步都是一段片面的回忆袭来,有欢笑、也有失落的,有微不足道、也有刻骨铭心的,只要是关於她的我都不曾忘记。

如果我是少女,这四年我一定收集了堆积如山的花瓣。

一瓣瓣的数着。

一瓣是见,一瓣是不见,一瓣是爱,一瓣是不爱,合起来一朵是便是思念。

我一直这麽认为,如果再一次遇见她,我会放下自尊,告诉她我很在乎她,而不是像现在装做什麽都已经无所谓。

可真的无所谓吗?

其实放不下。

放不下她对我的误解。

放不下我对她的执念。

既然放不下只好带着遗憾继续往前走,正所谓不完美的最美,我想我也只能这麽安慰自己。

算算步伐,已是第九十七步,只差几步便到桥尾,我知道我跟她可能从此再也不会相见,突然有股冲动想再看她到一眼,那怕只是背影也好,那怕她根本看不见。

邹军扬喜欢谢芯澄,不是一个秘密。

我喜欢谢芯澄,对於这个认知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就跟我叫做邹军扬一样,都是一件让人深信不疑的事实。

对於她的喜欢我从来不曾隐藏,不同於一般青涩的暗恋那样小心翼翼,我总是明目张胆的喜欢着她。

我写过情书,芯澄收了,但没有回覆。

我送过玫瑰,芯澄没收,但说了声谢谢。

我做了许多事,大多都被拒绝,但却不曾灰心。

我只是单纯的认为努力就会有回报,尽管这是爱情,也不该例外。

我永远记得初识芯澄时她的自我介绍,她是一个转学生,在高二上学期的时候来到了我们班上。

「大家好,我叫做谢芯澄,我妈妈说我是她跟爸爸向注生娘娘求来的,所以叫做芯澄,心诚则灵的意思。」

谢芯澄转过身,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上她的名字,然後对着众人微微一笑,那一瞬间,我觉得她像是天使。

如果有天使,就会有上帝,街上的传教士跟我这麽介绍过上帝:「只要你用心地祈祷,上帝会听见你的声音的」

我闭上眼,双手合十,向上帝祈求:「拜托,让谢芯澄坐到我的旁边。」

上帝听见我的声音了吗?我不知道。

但班导一定被我诚挚的目光打动,他举起手来,指着我身旁因为同学转校而空出来的座位说:「芯澄你暂时先座到邹军扬的旁边。」

谢芯澄乖巧的点了点头,应了声好,然後朝位置走去,走到一半时,班导突然提醒:「对了,芯澄,邹军扬他比较调皮,如果他有打扰到你的学习,记得来跟老师说。」

我收回心里原本对班导的感谢,顺便撤销想奋发向上当作报答的念头。

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芯澄已走到了座位,我想给她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伸出手,我望向芯澄,报以一笑。

她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与我握手。

我用当下能想到最幽默的话对芯澄说:「你好,我叫做邹军扬,虽然我的名字没有特别意思,可我人很有意思。」

很快的芯澄便融入我们班级,芯澄的成绩很好,上课时总是特别专注,我想与芯澄说说话,芯澄通常都不太搭理。

试了几次後,我就不再上课的时候打扰芯澄,无聊之余便在课本上作画,可我没有绘画方面的天赋,画出来的东西总是歪七扭八,负气之下,索性不画,去找周公下棋,对弈很精彩,你来我往,各有千秋,可惜胜负从不曾分出,也不知孰强孰弱,每每厮杀到难分难舍之际,老师便赋予芯澄叫醒我的任务。

「上课不要睡觉。」每一次芯澄都会以这句做为开头。

「那你陪我聊天。」而我则是这麽回她。

正常的情况下,芯澄会无视我的话,转身继续看书,可次数多了,她也渐感不奈,有一次她很认真的问我:「要怎样你上课才能不要睡觉?」

我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从图书馆借的神鵰侠侣。,晃了晃它。「事到如今,我也不好瞒你。」

「你知道里面武功最强的是谁吗?」我问。

「不知道,杨过吗?」芯澄摇了摇头,疑惑的说。

「不是,是独孤大侠。」座在我们後面的同学君插嘴说。

「可这跟我问你的问题有什麽关系。?」

「有关系,而且关系可深了。」

「其实我每一次睡觉都是不已的,实在是因为我太聪明了。」

「因为我就是江湖人称的度估求败,如果我不睡觉,还有你们混的余地吗?」

同学君抱拳作挹:「原来是度估大侠,失敬,失敬。」

我也回敬道:「虚名而已,客气,客气。」

芯澄用一脸关爱弱智的表情看着我跟同学君。

我尴尬地问:「不好笑吗?」

「我是认真的,你一直睡觉会打扰到我的学习,不然这样,你也认真读书,你的头脑很好,只要肯努力成绩一定能突飞猛进。」

接下来我就跟芯澄进入了辩论模式。

「难道你没听过古人说的一句话吗?」

「哪句话?」

「百无一用是书生。」

「可是古人也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那太好了,正巧我的理想不大,也不求富贵荣华。」

「你这是强词夺理。」

「强词夺理至少也还有一点道理,不然你说出一个说服我读书的理由?」

芯澄想了很久,直至下课的钟声响起,她才回我:「我不知道怎麽说服你,但是我真的希望你好好念书。」

她的这句话让我心里头产生一丝想法,是不是我把书读好就能变成她喜欢的模样?

「你真的希望我把书读好?」我说。

「嗯。」芯澄点点头。

「好,那我答应你。」

那时候的我以为爱情的形状,就是对方的想像,所以就让她的想像,成了我的模样。

校园的钟声是青春的恋曲,简单的旋律响起,不论上课下课,她都只与我隔着只够放两张椅子中间里,那一杯饮料的距离,这个距离使我安心,当我埋首於桌前时,她也在不远处做着与我相同的事,青春不就是一起哭,一起笑,还有一起成长。

我开始努力念书,试着将这件事变成兴趣,可不管我承不承认,它都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既不有趣也不好笑,於是我学会忙里偷闲,学会苦中作乐,当我感到心烦气躁的时候,我便转过头去,看着芯澄的侧脸。

认真念书的生活过的平平淡淡,没有高潮迭起的剧情,没有热泪盈眶的画面,这种平静,却是那种会让人会心一笑的幸福。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