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结亲--€《花开》婚後

※这篇算独立小番外,写和离前。

※放图防书书屋盗文。

去年整年,常春尽情地放任自己,痴缠着那端庄,明理却又容易害臊的娇妻。

成婚一年半,他常凝视她在灶房的背影。

容乐并不知道,有时他看了许久,才走进去,偷香或拥抱。

没有半个亲人的自己,妻子就算是他的至亲,哪怕是.....亲手下旨斩了他父母的圣上指婚,才有了这桩婚事,他依然对上天充满感激。

这是祂安排的缘分,有这样一个体己的人儿,来陪伴郁愁满怀的他。

对的时机,对的位置,对的人,才能打开他的心,缺一不可。

他不在乎他的妻子是谁,俏不俏,丑不丑,贤不贤,懒不懒,他只知道,终於有个能真正跟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

照理说,有了这样的人,该是想尽方法也要绑死在身边,不让她离开半步,免得自己再遭受那灭天盖地的寂苦。

可日日与容乐相处,常春越发不舍她被禁锢。

她的残疾,在他眼中根本不堪一提,如果最在乎的人少只手或脚,就能活下来,让他天天见到,那麽跛足算什麽?

容乐发自内心的对他好,为他琢磨吃食,打点生活、管理府务,为他托兄长从远方、海外及异国带来各种稀奇古怪的玩儿意,讨他开心。

她很温柔,无论他对她做尽多少羞事,她最多便是生几个时辰的闷气,也就过去。

她很能干,但在这冷清的王府里,无所发挥。

常春亦欣赏她能放能收,大抵上容乐是内敛的,事事尊重他意见,却不会过於吹毛求疵。

他也想替她做点什麽。

他想带她逛市集,买胭脂,挑首饰,尽管他知道她不缺也不爱这些东西。

他想在元宵时,带她逛灯会,猜灯谜,看灯海,穿梭在热闹的人来人往间。

他也想趁初春或夏末,带她赏花,游湖,踏遍京城各处明媚的风景,等她走得脚酸了,就把她背在背上。

但他无能为力,他不过是个被软禁的空壳郡王,哪儿也不能去。

她值得更好的对待,她值得去看世上最好的一切,去享受人生,而不是陪他老死在这王府之中。

常春知道自己不俗。

有相貌,可一个囚犯长得好看,要给谁看。

有才学,可不能发表,不能为官,这份才学也只能烂在肚里。

那他还有什麽?

哦,是了,一个郡王的头衔,甚至没有家产,没有积蓄,连俸禄也是半分的。

他给她的,只有郡王妃的虚名。

如果容乐离了他去改嫁,也许嫁的人没有他的相貌才学,但能带她游山玩水,想去哪就去哪,能带着她做那些他做不到的事,想怎麽宠她就怎麽宠,而非这样绑手绑脚。

就算不再嫁,也比活在王府里随心自在。

尽管他想到她若是跟别的男人成亲,心口就闷得要喘不过气,可他不该这麽自私,用丈夫的名义,将她困在这牢笼中。

从她进府的那天起,他就在想,何时该让她出府。

圣上给了他一个传宗接代的机会,若是和离,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但有了子嗣,若同样被软禁在府中,不过是多个囚犯。

这一年半的日子,他快活得不能再快活,与家变後,犹如云泥之别。

就像从灰暗的焦土里,开出灿烂的花。

花开在他的心里。

容乐就算离开,那花也不会枯萎,他会为她好好照顾那朵花,毕竟是她灌溉了种子,才生根发芽,他不会让自己再回到过去的绝望里。

他只是在想,该何时让容乐走。

或者说,自己何时才有勇气让她走,不会婆婆妈妈,依依不舍。

就两年吧。

两年的时间不长不短,要说夫妻不和也过得去,只须跟圣上递奏呈报,准了就能和离。

那麽他还有半年,整整一百八十日的时间。

很够了,这一百八十日,他要天天看着妻子,把她的喜怒哀乐,用力刻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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