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酒神--11.缚住那白日玫瑰(1)

缪言醒来已经是半夜了,殷延搂着她睡觉。她眨巴眨巴眼睛适应了一下黑暗里的光线,窗帘没拉紧,缪言可以隐约看到窗外的天空,是漆黑的。

通常,这样的半夜很适合缪言想些奇怪的点子,她要顾虑的事情很多,但她现在突然有更想干的事情。

她好想画画。

她想画放在课桌上的盛放着的粉色玫瑰。粗短的线条或许会比细长的更能使玫瑰的香气看起来更加馥郁。

殷延的前胸贴着她的后背,手臂从她后背隔着被子搂着她,缪言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殷延呼吸的轻微动作。她不敢动,怕碰醒殷延,可一直保持一个动作对她来说难度不小,她试着轻轻活动一下手臂,让它不那么僵硬,但还是弄醒了殷延。

他睡眠质量也不太好,缪言想。

“不舒服吗?”殷延问她,然后说着扶着她肩膀让她面朝着他。“有点酸。”缪言看着他傻笑。殷延不知道缪言为什么突然笑,问她“为什么笑?”缪言说她不知道。可殷延看了心情很好,搂住她一起笑。

缪言的脸贴在殷延的胸口,少年的体温可以灼红女孩脸上和心底的云朵,心事比烤棉花糖还甜。缪言问他:“明天出不出去玩?”殷延答应了她“行啊,只要你有力气去。”缪言扣了扣殷延的胸膛,“我当然有力气去。”殷延立刻反挠缪言腰间的软肉,“你在质疑一个男人的实力。”缪言被挠地差点跳起来,她缩了一缩,感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没有,我很肯定你的实力。”

“那要不要再来一次?”“为了你爽还是为了我爽?”“当然为了你爽。”“未免也太虚伪。”“那就为了大家。”“别说了,我累了。”“那就睡到天亮再继续。”

他们很默契,都没有谈家里的事情,或许不是默契,高中生出来偷偷摸摸干这些事大概都会编个恰当的理由逃出家门,然后怀揣着这份“撒谎”的罪恶感和“偷摸”的刺激感,被天性引诱去偷吃禁果。但好像他们又不是这样,于是缪言就在殷延的轻拍下睡着了。

后来清晨醒来洗漱的时候缪言说想换身衣服,没有说理由,是她觉得这些衣服偷窥了他们第一次的秘密,如果穿去日光直射的地方难免让旖旎梦境发酵。

但她不想回家,讨厌回家。缪言也是这么和殷延说的。殷延跟她讲让她洗漱完再躺会,他出去买个早餐顺便回家把他的衣服拿给缪言穿。

缪言点了点头,跟他说她想吃桂花紫薯粥。缪言好久都没尝过桂花紫薯粥了,上一次吃大概是在高一某个寒假生病的时候。可她明明那么喜欢这个口味,却也只会在生病的时候才想起来它,缪言想着居然对桂花紫薯粥抱有了一丝歉意。

可不管是桂花还是紫薯或是粥,都很容易让缪言想起来小的时候住在外公外婆家搬着小板凳看他们打理门口菜圃的时候的感觉。

缪言已经很久都没有体会过平淡温暖的生活了。

现在,就是此时此刻。安逸舒适和温暖一下子就在缪言心头涨起来,桂花紫薯粥又有了新的重返意义。

殷延拍了拍她的腰,大概想安慰她,“走啦,很快会回来的。”缪言跟他挥手再见的时候就觉得好像时间一下子飞快的流逝好像他们已经是恩爱多年的夫妻。

怎么会这么想呢?缪言头脑有点恍惚。她又躺回床上拿起了手机,打开微信就看到了沈迷给她发的消息。沈迷昨天给她发了自拍,问她哪张好看,但缪言根本没时间看手机,后来沈迷问她不回消息是不是在跟男人做爱?

缪言心里面一惊,她真没想到每天乱说话的沈迷也能有说中的一天。她跟沈迷说她睡着了没看消息,然后精挑细选了一张她认为比较漂亮的沈迷发给了她。然后退出去看了一眼殷延的朋友圈,几乎什么都没有,但他的签名缪言记得清楚:

我们都输给了神秘而伟大的黑色。

是这样吧,缪言心想。

……

殷延回来的时候带了不仅带了桂花紫薯粥,还带了烧麦,缪言看到都哇了一声,因为阳城老字号的烧麦从老一辈开始就一直被人称道,开了数十年都没关门的秘密也就在这烧麦上。

“你太会选了,两个烧麦就能收买我。”缪言赞叹着,殷延发现这是肯定句。

“你要是想吃以后每天早上去学校前都帮你买。”说着,殷延把衣服递给了缪言,“裤子是初中时候的了,还是嫌大的话待会出去一起买。”

缪言笑嘻嘻地接下衣服顺便吃了口烧麦,“你跟我妈一样,以前我放假的时候她也会给我买烧麦吃,等我醒了开门下楼就能看到烧麦在餐桌上。”

“想给我升辈分就直说,我比较愿意做你的爸爸。”殷延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

缪言好像愣了一下,随即笑出了声“胡扯,当我爸有什么好的。”

她的话有点莫名其妙,殷延以为她会回一点譬如我才是你爸爸这样的话的。

缪言擦了擦嘴和手,补了个口红,正准备拿着殷延的衣服去卧室换,殷延跟她说“我觉得你很累,所以我来帮你穿。”

一万个问号从缪言头上飞过去,她可以立刻判断前面这个人,哦不,这个色狼,突然起意了。

还真是发展迅速啊,缪言在心底感叹。

她默认了殷延的行为,即使因为这个再跟她去床上翻云覆雨一下其实都无所谓。她想拥有快乐,而这些恰能给她快乐。

出乎意料的是,殷延没这么干。他老老实实的帮缪言换好了衣服,卫衣有点大,但裤子还行,幸好缪言有170。而殷延想帮缪言换衣服最根本的原因,是想满足他内心一点占有欲作祟的臆想。

他想看缪言穿上他衣服的样子。脱下她自己的衣服,然后钻进他的衣服,在那个时候,殷延想的是缪言会被他的味道笼罩,沾染上世俗物欲的气息,成为他的所有物。不,不是他的所有物,是他变成缪言的所有物。卑鄙的落魄野兽怎么配占有阿芙洛狄忒呢?该是阿芙洛狄忒让他去死他就死这样才好,她肯让他有机会滋生龌龊藤蔓已经是对他最大程度上的垂怜。

“选的不错呀殷延。”缪言对着镜子转了一圈,白色的长袖卫衣和殷延的黑色卫衣刚好相反,“我们这是黑白双煞吗?”缪言拉了拉殷延的袖子,笑着看着他的眼睛问他。

殷延看到了缪言笑弯的眼睛,恍神了。他意识到缪言和他的关系已经无法简单地形容了,好像奶油混进巧克力那样,甜腻是双倍的,难舍难分也是双倍的。奇异的情感一下子又开始跟烤炉里松软的面包一样膨胀,眼神有些飘忽,心里却觉着忐忑又惊喜,缪言问他我们要不要一起拍张照?殷延什么都没想就点了头。

缪言举起了手机,她让殷延弯一点腰。因为殷延不弯腰,根本拍不到他的全脸。她用手向后抓殷延,“笑那么僵硬干嘛呀?太木了笨蛋。”殷延挠了挠头,笑的有些尴尬,问她“那怎么样才不那么僵硬?”缪言把手机放下,转回了身,就这样面对面看着殷延,她抬手扯了扯殷延的嘴角,嫌弃地说:“拉倒吧,你可是演员。”殷延把她手拉下来,转回去抱住她,“没有,我不是。”

带着鼻音,有一丝委屈,尾调还有些颤抖。

男人撒娇何尝不是利器呢缪言心想,只是女人会因为尴尬会装作看不见一带而过罢了,这才无法品味里面淌了蜜的爱意,更无法让带着迎合意味的包容来增添你我之间情趣。

说白了感情是靠两方一起当对方舔狗来升温的。如果一方傲慢又骄傲,那他也无法怪罪另一方的坚持离开。

缪言觉得他是也罢不是也罢,反正她喜欢他原因不在此,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才喜欢他。

后来殷延是俯在缪言肩膀上面的,照片里面他们凑的很近,殷延仍然有点僵硬,但嘴角的笑意根本藏不住;缪言笑得很开心,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眼尾自然上扬的角度刚刚好。皮肤很白,像糯米团,口红是他最喜欢的那个颜色,衬得她明艳无比。

白日绽放的玫瑰也不过如此。

殷延永远忘不了那张照片,在最难过的时候看着它都觉得所有事情都可以熬过去。因为世界上看似最高傲冷漠的人可以为他露出笑容,甚至可以为他哭泣。殷延以前觉得一个人活着是为了另外一个人是一件愚蠢操蛋的事情,他多情的性格根本不愿一直迎合同一个人。在最初殷延只是因为过于强力的吸引,可当时间流动起来的时候,他很快就意识到他已经越陷越深。

你说这感情莫名其妙吗?可这簇爱火不是一瞬间就熊熊燃烧的。殷延相信一见钟情而误终生,他偏向于一个浪漫主义者。而缪言于他而言,应该是日久生情。

一点都不罗曼蒂克,一点都不符合他的态度,甚至爱情形成之始是相当的不稀奇,就是青春期悸动。但他就是上头,自己都很意外。

而且他自愿丢掉了甲胄,任凭可能会出现的攻击打在他的心脏上,心灵的痛肯定会让他清醒地观察清楚所有事情的发展方向,可他唯独不愿去猜摸感情的形状,想混沌地,丧失理智地享受感情带给他的快乐。他几乎已经无可救药地冲向女孩,愿意替她干任何事情,只希望她能够抽出一眼,望向他就好。

可他贪心,所以他一定要抓住白日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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